陈灏主任点评四川学生帮摔倒老人遭诬陷事件 |
发布日期:2015-07-30 14:05:0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原标题:四川学生帮摔倒老人遭诬陷 “天网”监控还其清白
“近日,有群众报警称一老人在骑自行车时因路面过滑摔倒,一骑自行车的学生正好路过并询问老人情况,老人不仅不感谢学生还诬陷是其将自己撞倒。监控员通过‘天网’监控系统调阅资料,最终确认是老人自己摔倒,为学生证明了清白。”7月21日,四川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彭州”发布了这么一条信息,3天时间,有近万名网友转发、评论、点赞。
不少人对此义愤填膺,不过也有人表示,并不是所有老人都是这样的,老人遇到困难能帮忙的还是要尽力伸出援手。
昨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彭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此事发生在前几天,因不构成案件,所以也没有处理,对于老人,民警只是批评教育。
观点一
建议健全法律法规 惩处诬陷者
这条微博在网上发酵后,大多数网友都在谴责老人的行为。网友“持酒斜阳”表示:“诬陷失败毫发无损,而一旦诬陷成功就能获得可观利益。相关部门有必要健全法律法规,对诬陷者予以处罚。”
网友“清淡百合君”表示:“不惩恶扬善任其发展,我们的父母如果在外面跌倒的时候,谁还敢帮扶救助?”
观点二
或许是一场误会 老人认错人了
不过,还是有不少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网友“子非鱼*^@^*”则跟帖留言道:“或许这个老人没有依靠,也没有医保,或许他心里也很自责,但他也要生活。”
网友“未木贝”评论:“从截图看,老人与后面一骑车带伞穿绿衣男似有刮擦,回头看情况时他的车子失控、倒了。随后,穿红衣骑车男生上前帮他,或许是老人认错人了。这应该是一场误会。”
律师:可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请求立案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表示,如果没有监控,老人认为是男孩撞了他,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必须自己举证,如果他不能提供直接证据,男孩也没有证据证明不是自己撞的,那么举证一方也就是老人提出的主张就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我们不清楚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只能根据图片来判断,摔倒老人是有敲诈勒索的可能性,若老人以此要挟男孩,强行要钱,且数额达到立案标准,那么,男孩可以以对方涉嫌敲诈勒索罪请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很多善良老人希望通过媒体弘扬正能量
其实并非所有摔倒的老人都会讹人,今年以来,华商报热线也接到类似线索数十条,很多是被救助的老人打来的,希望感谢帮助他的好心人。
6月16日一大早,家住临潼的刘先生就打来电话表示,他希望能感谢三个好心人,“我年龄大了,昨天在路上走路晕倒了,有三个路过的好心人把我扶起来,还给我擦血,最后还帮忙通知了我的子女,我心里特别感激。”
4月30日,董雪华老人在家门口附近被一辆轿车挂倒,见老太太表情痛苦,车主陈先生要带老人去医院检查,“没想到老人说她没啥大事,去大医院太花钱了,坚持要去小诊所,医生建议拍片检查,但老人坚持不做,还不惜和医生争吵起来。”陈先生说,老人这么做,一是觉得耽误他上班的时间,二是怕他花钱,这样善良的老人让陈先生感动不已。
3月17日,71岁的岳先生在去临潼探望朋友时因为头晕摔倒,一个小伙扶他到路边并报警,民警联系到岳先生女儿后,把岳先生送上去西安的公交车。老人几次三番给华商报热线打来电话表达谢意,“不谢谢他们,我心里过意不去,我掏钱登报纸都愿意。”
华商报记者肖琳 实习生代红玉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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