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陈灏喜获“2013-2016年度全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先进个人” |
发布日期:2016-10-12 19:56:5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9月23日上午,全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省司法厅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我所主任陈灏代表律所做了经验交流分享,并站在全局的高度,以委员的视角,以更开阔的视野,提出系统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此后,会议表彰了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所主任陈灏被光荣授予该项“2013-2016年度全省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代表受表彰律师上台领奖,并由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亲自颁奖。
律师为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是陕西省司法系统首创,是符合陕西发展需要的创新举措,发挥了独特的参谋咨询作用。自我省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以来,以实际行动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切实有效地协助委员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了法律参谋和专业助手的作用,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良好风范和职业素养,切实做到了让委员满意、让组织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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