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京上访量下降72%,到省上访量下降53%,到市上访量下降44%,信访案件量呈现断崖式下降;法院的受案量增速下降为6%,而过去几年的年均增速为22%。
这是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2018年的一组数字。
有降必有升,与这些下降指标相对应的是: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的案件数量增长了87%。谈起这个变化,濮阳市司法局局长张世山说,这得益于清丰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激发出调解组织的活力,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迎难而上破解瓶颈
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来到司法局任职后,考虑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以适应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大形势。
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调解员聘任主体是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而调解委员会互不隶属,难以形成协作机制,不利于承接疑难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群众性组织,并非实体法人,人民调解员身份和归属不清晰。以前多聘用退休人员当调解员,但仅靠老同志已经不能适应智能化、专业化的要求,急需补充年轻力量,这就不能回避身份和归属问题。
清丰县司法局想到了组建社团实体的办法。恰在此时,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司法部也提出“加快推动建立,发挥好协会在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服务会员中的积极作用”的工作要求。
2018年6月6日,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正式挂牌成立。杨永超对当时的情景仍记忆犹新。
协会组建后,通过公开招标承接了政府购买的调解服务,集中选聘6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岗前培训后派遣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各乡镇调解委员会。第二批503名村级调解员也将于近期派遣到位。
2018年11月24日,清丰县人民调解协会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同时,协会成立了党组织,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制度创新激发潜能
“一年来,清丰县的调解员队伍非常稳定,大家的积极性都非常高。”清丰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社花深有感触地说。
去年,清丰县人民调解协会向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派遣17名专职调解员,9人为年轻大学毕业生。1994年出生的陈帅,就是其中之一,法学科班出身,并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他,学识和才华在这里得到了充分发挥。
陈帅说:“人民调解是一个大平台,能有机会接触到各方人士,学习到很多社会知识。”由于表现出色,陈帅不久便当选为清丰县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
“有了人民调解员协会,我们就有了组织、有了家。协会对我们进行免费培训,还争取补贴,待遇比以前提高了不少!”六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晁海现说。晁海现现年63岁,是六塔镇政府退休干部,说起调解工作头头是道。今年以来,晁海现已办理口头调解案件68起,达成书面调解协议8起。“过去每个月只能拿到1200元补贴,现在能拿将近2000元。”晁海现说。
为调动民调员的办案积极性,清丰县人民调解协会创新了补贴发放办法,由原来的每月1200元定补改为“每出勤一天50元+每月满勤奖200元+案件补贴100至300元”的薪酬方式。同时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重金悬赏调解,对办案量最少和办案质量最低的民调员实行末位淘汰。
为了留住特殊人才,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通过《关于聘任职业调解师的决议》,对达到一定条件的优秀调解员,聘任为职业调解师,享受1.5倍绩效,对于在协会担任职务的,享受1.5倍至2倍的绩效。
为进一步壮大调解员队伍,调解员协会还聘请38名律师、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名心理咨询师、3名公证员为兼职调解员,建立调解人才库。
撑起矛盾化解大平台
走进清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仿佛走进一家“医院”。各种社会矛盾、疑难杂症,在这里几乎都能因症施治。
在“老陈调解室”,73岁的司法局原局长陈付军正在给当事人耐心地讲解法律。见到《法制日报》记者来访,陈老站起来,缓缓在房间走了几步,扭了扭因久坐变得有些僵直的腰,笑着说:“老喽,我这把老骨头希望能给社会再发发热。”
陈付军是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监事长,在协会里面,他算是“爷爷辈”的。面对“孙子辈”的会长李志聪和秘书长陈帅,他经常说:“调解员协会是个新东西,好东西,有老同志坐镇,你们年轻人要善于学习,勇于创新。”
去年6月,为增强协作联动能力,清丰县整合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专职民调员力量,并吸纳信访、公安、民政、住建等部门为成员,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了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主任调解室、老陈调解室、老刘调解室、家事调解室、远程视频调解室,还配套了调解调度室、智慧民调信息中心、谈心疏导室、律师工作室等。
人民调解员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这个大平台上,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在人民调解平台机体足够强大的情况下,清丰县出台《关于建立“访诉调”对接联动机制的意见》,形成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司法确认、案件素材等无缝对接和一条龙服务。
到底如何看待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定位和职能?“人民调解员协会不是一个孤立的机制,而是社会综合治理规范化的构成部分,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载体,它让多方力量高效衔接,让多方资源有效整合。”清丰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军对此有着独特的理解。
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对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清丰县委县政府坚决支持,毫不含糊。”清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岳洪波说。
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不惜重金做好调解员协会的保障工作。经公开招标,县财政以每年133.084万元的价格向调解员协会购买调解服务;拨付71.6万元,购置人民调解专用车辆、智慧民调等设备;出资13.7万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位人民调解员予以奖励。
数字是对创新实效最好的检验。清丰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半年化解矛盾纠纷636件,尤其是化解了8起重大集体访案件,树立了能啃硬骨头能打硬仗的形象。2018年全县调解成功4801起案件,比2017年增长87%。
岳洪波说,总结人民调解的“清丰模式”,要点有三:一是通过组建人民调解员协会,壮大和凝聚了调解员队伍,形成了拳头;二是通过访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凝聚合力,打出了组合拳;三是通过提升职业能力和建立专业化协作机制,为“拳头”增添了力量。
“希望调解员协会这个机制能持续下去,不断完善。”年逾古稀的陈付军对协会的运作有希望也有担忧,他希望国家能够加强顶层设计,增强调解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稳定人心,稳定队伍,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社会矛盾的稳定器和减压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