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5月6日讯 记者朱宁宁 为全面了解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督促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有关制度和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今天下午,执法检查组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吉炳轩出席会议。
在听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汇报后,张春贤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六稳”之首,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体现。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要坚持以法律为依据和准绳开展监督,以扎实的工作、翔实的数据、真实的案例说明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统筹推进中央“稳就业”政策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要把握好区域间的不平衡性和重点地区的特殊性,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提升检查质量,确保检查实效。
记者从今天的全体会上了解到,检查组将于5月至6月,分赴内蒙古、江西、山东、广东、云南、甘肃6个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重庆、贵州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执法检查组将在全面了解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教育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情况;创业带动就业情况;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重点群体就业和就业援助情况;公平就业情况;乡村就业情况;就业服务和管理情况等。
7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将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8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