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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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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高等教育法落实到办学治校各环节 |
发布日期:2019-07-24 08:53:3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未来。
现行高等教育法于1998年制定,2015年进行修改,2018年作了修正。按照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也是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
7月16日至1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对山西进行了为期3天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在太原、临汾、运城三地开展检查,听取山西省、临汾市、运城市政府贯彻实施高等教育法情况汇报,对8所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实地检查,并与高校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了交流,听取各方对于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从检查情况看,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力度大、措施实,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抓关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注重抓保障,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的力度;注重抓统筹,紧密对接地方特色产业,调整专业结构,促进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注重抓创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努力探索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我想请问一下,你们是如何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
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等教育法中的明确规定,也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此次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太原、临汾和运城共举行了三场情况汇报会,地点虽然不同,但每一场座谈会上进入交流环节后,执法检查组最先提出的问题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如何在高校建设中加强党的领导。
山西省副省长张复明率先作出回应。据他介绍,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法律规定,山西省成立了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山西省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机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大力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入选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6个、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个。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力量,“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配备率达90.8%,院系专职组织员配备率达到94.7%,走在全国前列。
那么,具体到实践中,哪些事情是需要学校党委会研究的?哪些是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一个议题上会前后都有哪些步骤呢?7月18日,在运城市座谈会上,运城学院党委书记姚纪欢介绍了他们的具体做法。“我们首先是确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具体议事规则。国家层面主要规定的是事项的研究范围,我们学校层面则主要解决程序问题,细化到开会以前应该如何做准备,会议上如何讨论、决定,会后如何执行等,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加强民办高校党建,也是执法检查组关心的重点之一。据介绍,山西省优选配强高校领导班子,专门成立了省民办高校党委,向全省7所民办高校选派了党委书记。作为山西省第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山西工商学院就是其中之一,该院党委书记、督导专员朱天燕2018年1月被选派到学院任职。7月17日,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山西工商学院。院长牛三平说,学校实行“双介入”制度,即党委书记参加学校的董事会议,董事长列席参加学校的党委会议。重大问题一律首先上党委会来讨论,作出决定之后由董事会负责具体执行和落实。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
世界一流大学都是在服务国家发展中成长起来的,高校必须始终把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责任和使命。
只有优化人才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才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人力和人才支撑。为了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山西省深入实施“1331”工程,遴选支持了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优势学科建设步入快车道。同时,大力推进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编制发布本科专业增设指南,坚决撤停“过剩、低质、错位”专业,刀刃向内,断腕重生,推动全省高校重构学科专业体系。
“两年来,我省高校撤停本科专业236个,撤销陈旧本科专业方向98个,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据山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介绍,山西省积极实施“六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以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参照,推动专业改造升级,大力营造质量文化。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山西省共有普通高校83所,其中,高职院校50所,超过了全省高校总数的一半。高等职业教育对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此次检查组一行对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职业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这些高职学校办学特色鲜明,与地方产业行业联系紧密,在服务区域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山西省也大力支持高职院校发展,从2018年起,省财政新增高职经费近3亿元,提高其基本支出保障水平,支持建设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提升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山西是中西部欠发达省份,高等教育基础薄弱,既需要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也需要法治保障。”谈到下一步的发展,吴俊清希望国家能统筹考虑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推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切实提振中西部高校改革发展自信,助力欠发达省份探索优质高等教育的新路径。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我们学校兴建新校区大概花了12亿元,债务7亿多元,到目前为止,已有4.5亿元转换成政府债券,最近又报了2.9亿元。这样一来,学校负担就比较轻了。”谈及政府如何在资金经费上为高校提供支持,姚纪欢算了这样一笔账。
据悉,山西省大力支持高等教育重点工程,通过政府债券最大限度地给予高校资金保障。2017年、2018年分别安排高校政府债券资金20.5亿元和53.74亿元。
在地方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山西省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经费持续增长。2019年6月底,全省高等教育财政预算安排103.04亿元(备案预算),较2018年6月底同期同口径77.3亿元相比增长33.3%,实现了超百亿元的历史性突破。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保证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等政策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与此同时,山西省在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时还存在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地方高校经费投入不足,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有待进一步巩固,师资队伍水平有待提升,产学研合作机制有待完善,创新能力还不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会加快修改我省实施办法,依法治教,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办学自主权,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快高校综改步伐,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质量。”张复明说。
(转自中国普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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