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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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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多跑一次”到“最多跑一地” |
发布日期:2019-07-30 08:12:5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浙江省委政法委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以此为基础,带动形成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基本格局。加快推进信访超市建设近年来,浙江在政务服务领域推行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广泛关注和赞誉。7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浙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再创新、再发展,准备推行“最多跑一地”的社会治理新体系。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今年3月底,在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上,车俊明确指示,县一级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推行一窗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努力实现接访、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5月中旬,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视频培训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设;7月上旬,结合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破解难题、深化“三服务”统一部署,专门到相关市、县(市、区)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为此,省委政法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中心具有四大意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朱晨说,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是浙江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拓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具有四方面开创性意义。其一,体现了浙江省在社会治理领域继续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有利于创新完善县(市、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更好地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推动全省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二,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新理念。近年来,浙江省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对政府提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获得感、满意度得到了大幅提升。同时,群众投诉举报、矛盾化解等还存在多地跑、反复跑的问题,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越级上访问题比较突出。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有利于整合县级社会治理方面的资源力量,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化解县域矛盾纠纷。其三,体现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的工作主题。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曾创造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基层治理四平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一大批经验做法,并在全国推广。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是浙江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创新举措,可为全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新的实践样本。其四,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近年来,浙江省各地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有效载体,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9个县(市、区)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总结提炼、完善提升各地的创新实践,在省级层面对全省中心建设作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正当其时、水到渠成。建设将在四方面发力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主要目的是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流程再造倒逼社会治理创新,实现县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逐步提高、万人成讼率平稳下降。据朱晨介绍,浙江将主要在四方面发力: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多中心”集成创新为“一中心”,推动县级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成建制入驻“中心”,同时吸收法律咨询、心理服务、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公共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进驻,实现群众信访和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做优一窗受理,推行信访代办制,实现群众信访和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各地在“中心”设立了无差别受理窗口,“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信访、诉求和举报事项,准确区分事项类型,分类导入办事程序,实现可查询、可评价、可跟踪、可督查,避免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集成多元手段,打造“联合调处”模式,实现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全链条解决”。构建和完善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五调联动”工作体系,组建调解专家库,鼓励个人品牌调解室第三方力量入驻,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解决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由“中心”牵头、条块结合、多方参与、随叫随到的联合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解决群众诉求。对诉讼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建立“纠纷调处—司法确认—诉讼引调—代理诉讼”的全链条服务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综合运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平台,实行“线上调”“掌上办”,为群众开展远程调解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上下一体联动,提升县域社会治理整体能力,实现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加大市域统筹力度,充分发挥“中心”的牵引带动作用,压紧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县(市、区)一中心、乡镇(街道)四平台、村(社区)网格工作体系,把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当地,不断提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转自中国普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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