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警方破获新型烟草制品跨省非法经营案
发布日期:2019-08-16 08:50:3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打着“戒烟功效”的噱头,新型烟草产品IQOS烟弹成为烟民新宠。IQOS是通过电子设备对一种用烟草制成的薄片进行加热的新型烟草制品,市场上俗称“烟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内禁止销售IQOS,但有些人为了牟取暴利,“挂羊头卖狗肉”通过网络进行非法经营。前不久,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在湖州市公安局的指导支持下,重拳出击,破获一起售卖烟弹非法经营案,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查获IQOS烟弹40多条,另走私雪茄烟120个品种400多盒,涉案金额500多万元。据介绍,此案是目前破获的湖州市最大一起IQOS烟弹跨省非法经营案件。据悉,今年3月,湖州市烟草专卖局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移交一起非法经营IQOS烟弹的线索,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发现买家都是通过微信群向卖家拿货,卖家的微信昵称叫做“A专业专卖IQOS烟弹”,此号在网上大量贩卖烟弹。经侦查,民警发现同一个发货点销售烟弹的有5个微信号,这些微信号的背后指向两个人,分别是32岁的罗某旺和29岁的许某纬。罗某旺于2018年9月起开始经营烟弹,其公司采用电商加微商模式,即从电商客户(购买电子烟周边产品)中添加客户的微信进行私聊,之后再销售非法烟弹。每笔订单采用代发的模式,即收集并整理订单后通过微信发到上家,由上家直接发货。其中有一名销售烟弹的员工叫许某纬,他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烟弹利润可观,于是心里暗暗打算做熟悉后单干。但是,罗某旺只卖了两个月烟弹便不再售卖了,改行经营雪茄烟。今年2月,许某纬与罗某旺协商后,以8万元的价格从罗某旺处买下了5个微信资源号。许某纬随即自立门户,在厦门市湖里区租一场地用于经营烟弹,其将3个微信号与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另外两个绑定了配偶陈某萍的银行卡。并建立“发货群”,设3台笔记本电脑同步“办公”。丈人陈某来则负责打包、贴快递单、交给快递员发货等工作。就这样,许某纬开始一步一步筹备起了非法烟弹生意,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内贩卖,5个微信号同时运作。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出数千元的烟弹。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深挖后,发现了许某纬所在的烟弹非法销售团伙,以厦门为据点,自2018年10月起通过淘宝、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通过快递向全国各地客户销售烟草管制品烟弹,由此牵出一张全国销售网络。5月29日,专案组组织多名警力由市局经侦支队统一指挥收网。去往厦门、安溪两地,分两组行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大批量烟弹和走私雪茄烟。许某纬、罗某旺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转自中国普法网)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