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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把和谐建立在民主法治基础上
发布日期:2019-09-02 09:07:1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张书记回来了。”听说张超才回村了,刘塘庄村村部不多时就聚集了一大批村民。“书记,几天不见,越来越精神了。”“书记,说说当镇长的感觉呗。”“书记,啥时候到我家坐坐。”“书记……”很明显,张超才的人气指数爆棚。张超才,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刘塘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他的另外一个角色是中塘镇副镇长。从1997年开始,张超才所在的刘塘庄村连续22年无非访、越级访案件,村部荣誉墙上“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牌匾,向到访的人们述说着刘塘庄的点滴积累。一事一议解决大情小事张超才在镇里上班的时候,刘塘庄的党务工作由村党总支副书记冯树春主持,村务日常工作由村委会副主任张超奎负责。无论风霜雨雪,刘塘庄村“两委”每天有一件事不落下:一事一议一沟通。按照村委会副主任何玉祥的说法,也叫村“两委”班子碰头会。民情日记,忠实记录着村“两委”碰头会过往:李兴华询问过土地分红的事;老张家的媳妇快临近生产,需要协调镇卫生院;残疾人老孙的日间照料服务要加强;有人反映池塘的青蛙夜里叫声太响,需要想办法赶“蛙”……在张超才看来,村“两委”碰头会其实是民意收集会,每一个村干部回到各自的小区,就是小区“大情小事”的信息搜集员。碰头会接着要面对的,是如何解决反馈上来的问题。“反映上来的事要过会,也就意味着事情的解决很可能存在着不同观点。”冯树春说。刘塘庄村“两委”有自己的议事方法:事情摆在桌面上,充分论辩,真理越辩越明,只要大伙奔着事去,这事离解决就不远了。有一件事是通过“面红耳赤”的争论通过的。曾经,村上有人通过考学由“农村户”变成了“城市户”。现在,随着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及村民待遇的提升,“农村户”越来越吃香,集体经济的村民分红成了常态。于是,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原村民是否具备分红的资格,就成为刘塘庄村“两委”必须要解决的一件大事。一方意见认为,那些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原村民不应该享有分红,理由是无论上学、上班,他们已经是国家的人了,拿着工资,还有社保,不应当再享有二次“红利”;另一方意见是,虽然他们是城市户口,但随着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有很多人面临着失业或待业状态,这部分人虽有国家基本保障,可过的日子还是苦,刘塘庄人不能看着“本村人”受苦不管不问。碰头会汇总各方意见后,拿出优化方案,先是村“两委”班子通过,其后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没有遇到任何阻力。有不少村曾来刘塘庄村取经,张超才的一句话颇为经典:在保证刘塘庄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公平,“不落下任何一个刘塘庄人”。俯下身子服务民心民情冯树春的皮肤与别人不一样,黝黑发亮。“不是自然肤质,是晒的。”冯树春笑着说,刘塘庄有3300多亩耕地,施肥、播种、除草、浇水、收割,虽然都已现代化作业,但关键环节还是需要有人值守,这时候,村干部们就带头往前冲。久而久之,“太阳色”就成为他们农忙时的标配。村干部的服务意识从哪儿来,在刘塘庄是从实践中来、从时间积累中来。每天,村部值班干部,是卫生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村部窗明几净。张超才认为,村干部首先要有自我服务意识,“某种程度上说,村部是村里的门面,如果村干部不主动维护门面的整洁,何谈对外服务?”刘塘庄村党总支委员李旭对服务百姓的理解是,在村民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在面临问题的时候与村民一起想办法解决,在问题解决的时候悄然撤身。刘塘庄3300多亩耕地见证了村中服务的精准对接。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来分块耕种、分散经营的小规模农耕方式已经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再加上经营收入低,土地抛荒撂荒现象屡见不鲜,变分散经营为集约经营势在必行。一开始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个方式,村“两委”成员先内部统一认识,再组成工作队一家一户做工作,部分村民的1000多亩土地进行集约经营试点。一年下来,参与试点的土地平均每亩增收200元,这给持观望态度的村民带来不小震动。然而,让全村人都愿意参与土地集约经营,仍需要一个过程。2013年,刘塘庄村先后召开7次村民大会,成立了滨海新区首个以集体形式组成的农业合作社——天津栖凤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依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村民们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按照“土地的承包权不变、土地的用途不变、土地的集体经营权不变”原则,由合作社统一种植、统一经营,回报时村民按“股份”多少享受分红。7次村民大会过程很繁琐,却为老百姓争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这让67岁的村民李兴华意识到“民主”不仅仅是用手投票的事,而是充分尊重民意基础上的方向性指引。六步决策化解社会风险“眼光长远、工作投入、办事高效、一碗水端平。”这是74岁的老党员张德林对刘塘庄村“两委”的评价。他举例说,刘塘庄村平改楼的时候,有人建议在如今的村民活动广场上盖楼,以张超才为首的村干部认为要给村民的娱乐、活动预留空间,必须要留出空地。“刚开始一部分人还不服气,现在一到晚上,广场上全是遛弯休闲的村民,大家伙服了。”其实,刘塘庄村的和谐与稳定,有村干部的倾情投入,也有相对科学的“议事与行为规范”,即六步决策法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中塘镇的党委书记,窦汝春对六步决策法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着深刻的认识。“六步决策法”说的是构建村级源头预防。第一步,各村凡属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沟通后形成初步意见;第二步,由村“两委”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后,形成工作方案;第三步,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确定工作方案;第四步,报镇重大事项预审把关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五步,批复后提交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形成集体决议;第六步,由村党组织就集体表决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并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六步决策法’的实施,一方面在经济上保障了群众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了群众的民主权利,使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与监督权落到了实处;另一方面,增强了村级事务决策透明度,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窦汝春说。与“六步决策法”相辅相成的,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啥是重大事项,窦汝春掰着手指头一一列举:治理私搭乱盖、违法建设、乱摆乱放等违法行为,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种养殖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抗旱排涝等方面的;涉及到村级班子主要干部变动、村务与村级财务公开、村务决策程序、生活小区改造资金分配的;还有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都是重大事项。在刘塘庄村经验基础上,中塘镇先后多次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重大事项的界定、评估的内容、责任主体、评估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从而有效化解了社会稳定风险。“上有明确指引,下有清晰路径”,而这,正是刘塘庄村连续22年无非访、越级访案件的最好注解。(转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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