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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法治护航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发布日期:2019-10-11 06:46:2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对青海定位了“三个最大”,他叮嘱青海干部群众要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多年来,青海始终坚持生态立省战略,将生态文明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转换发展模式,呵护碧水蓝天,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省(区、市)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介绍说,青海生态资源总价值达18.39万亿元,每年向下游输送600多亿立方米的源头活水,生态服务总价值为7300亿元,气候调节和物种保有等功能性价值不可估量。 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这份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的背后,法治至关重要,青海坚持法治护航,发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 从2005年国家启动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开始,青海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制度举措,彻底扭转了三江源生态恶化势头; 从2016年开始,青海在全国“首吃螃蟹”,全力推进三江源、祁连山两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从体制变革到地方立法再到司法保障,法治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9年,青海又率先启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简称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在这个新征程中,法治的力量同样不可或缺。8月19日,由国家林草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一届国家公园论坛在西宁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 生态立省 用严格制度保护“中华水塔” 位于青藏高原腹地、青海省境内的三江源地区,不仅是我国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也是我国淡水资源重要补给地。作为地球生态链条中的重要环节、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和珍贵生物基因的重要宝库,三江源是我国极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素有“中华水塔”之称。 然而,因人为活动、过度放牧、自然变迁,这片沃土呈现退化、沙化危机。据青海省相关部门统计,到2004年时,整个三江源地区沙化面积超过3800万亩,核心区中度退化草场达1.5亿亩。黄河源头的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过去的4000多个湖泊,90%以上干涸,黄河源头一度断流。 中华水塔面临危机! 2005年,我国正式公布实施《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总投资75亿元,实施面积15.23万平方公里,项目兼顾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生产布局多方面。 青海省着眼大局,确立了生态立省战略,把三江源生态工程作为青海保护生态的首要任务、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确立保护优先理念,建立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精心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努力使三江源生态工程成为全国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示范工程。 发展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完善。从青海生态领域首部法规《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施行;青海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湿地生态管护员制度;率先在全国开展生态资产评估;到制定出台《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八个管理办法》;再到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等;无不透着绿色发展、制度先行的理念。 为倡导绿色发展、树立绿色政绩观,青海不断完善绿色考核机制,提高考核权重占比,强化指标约束,实行重大生态问题“一票否决”,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真正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杠”。 连续苦干8年后,2013年底三江源生态恶化得到遏制,草原产草量整体提高30%,三大江河年均向下游多输出58亿立方米优质清洁水。2018年最新遥感监测结果显示,与2013年底相比,三江源地区草原植被覆盖度再度提高约两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由4.8%提高到7.43%,水域占比由4.89%增加到5.7%。 “首吃螃蟹” 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2016年3月,中办、国办正式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三江源成为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青海作为三江源、祁连山的所在地,担负着全国首批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中的两个试点任务。 2016年4月,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正式启动。2016年6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挂牌,长江源、黄河源、澜沧江源3个园区管委会一并成立。 曾几何时,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职责分割等影响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成效。没有经验可借鉴,又加之特殊区位、环境等因素,青海着力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科学定位、整体保护、国家主导、共同参与的新模式。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赫万成说,青海组建了省、州、县、乡、村五级综合管理实体,实现生态全要素保护和一体化管理。同时,对3个园区所涉4县进行大部门制改革,精简县政府组成部门,形成园区管委会与县政府合理分工、有序合作的良好格局。 在加强制度建设上,2017年6月,青海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率先构建“1+5”国家公园规划体系,建立国家公园规划、政策、制度等15项标准体系,制定生态管护公益岗位、科研科普、访客管理等13个管理办法,形成了符合青海实际“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 同时,编制了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明确了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还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了生态保护司法合作机制。同时,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治研究会,建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3月,玉树州成立三江源生态法庭,以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依法审理各类生态案件。 与此同时,推进山水林草湖组织化管护、网格化巡查,组建了乡镇管护站、村级管护队和管护小分队,初步形成了点成线、网成面、全方位的巡护体系。开展了纵横双向联合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活动,重点在3个园区开展持续性巡护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行稳致远 启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今年6月,在两个试点基础上,青海省与国家林草局共同启动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青海自此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家公园示范省。 8月19至20日,首届国家公园论坛在西宁召开,强调要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为子孙后代留下珍贵的自然遗产。 8月30日,“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中心”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协调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法治理论研究等工作。“三江源生态公益司法保护中心联络处”同日分别在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挂牌成立。 如今,青海正在举全省之力,集各方智慧,加快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而在其中,如何进一步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青海省省长刘宁有着深入思考。 刘宁说,青海将加快完善三江源和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边界,抓紧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规划编制和申报,将各类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整合为自然保护区或自然公园,实现“一个自然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张地图”,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编制形成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间的协调衔接,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青海在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上先行先试。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立法,抓紧出台《青海省自然保护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统一的生态管护、项目资金、确权登记、土地流转、特许经营、生态奖补等管理制度。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由省级林草部门统一行使全部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属地政府行使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职责,积极做好自然保护地内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建设任务。加快成立高效有力的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探索形成符合当地实际的综合执法模式,进一步发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盟合作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地区间生态环境联防联治。 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园区建设、公益管护岗位设置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快制定相应的省级财政保障政策,按事权建立自然保护地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现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碳汇交易等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等横向补偿关系。 “我们将一步一个脚印,遵循自然法则、生态规律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建设好国家公园省,传递好大美青海情,让全世界共享‘地球第三极’的绿水青山、金山银山。”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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