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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私家侦探跟踪偷拍侵犯个人信息获刑
发布日期:2019-10-15 08:47:4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真相只有一个。”这句名侦探柯南的经典台词红遍大江南北。很多人儿时都是通过这句话了解到“私家侦探”的存在。然而现实中调查市场却暗藏不少灰色地带。一些所谓的“私家侦探”打着市场调研、统计调查的名义,干着利用跟踪、偷拍、GPS定位帮人调查婚外情的勾当。 30多岁的男子赖某某在江苏省无锡市区成立一家市场调查工作室,通过在网络、街头小广告等形式招揽“婚恋调查”“市场调查”生意,并招聘王某某担任临时工,协助开展“私家侦探”生意。 赖某某被警方抓获时,他正为委托人跟踪一辆宝马车的轨迹。警方在被跟踪车辆底盘上,查到了一个定位器。这个定位器可与赖某某手机实时连接,车主一般很难发现。随后警方从赖某某的工作室、家里等处,共查获5套定位器。 据悉,找赖某某调查的委托人,多因婚恋感情上的烦恼而来。有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生了小孩,想要查个水落石出;有妻子怀疑丈夫借口出差带着情人出去玩,要求跟到外地去核实;有人想获取证据,离婚时分割到更多财产……赖某某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采用全程跟踪手段,根据跟踪的难度和时长确定收费,临时拍一次费用1000元至3000元,包时间随叫随到的话则有1万多元7天和两万元15天的“套餐”优惠价,到外地“出差”还要额外收费。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谈好价钱后,委托人向赖某某提供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车牌号等等,赖某某随即安排跟踪调查,在被跟踪对象的车尾部底板安装车载定位器,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将对方行踪轨迹信息报告给客户。 经查,2019年3月下旬至4月间,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经事先共谋,通过安装车载定位器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位置信息,对3名被害人进行跟踪拍摄,并将非法获取的行踪轨迹信息提供给他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9万元。 近日,由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无锡市新吴法院审理的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八千元。 法官说法 “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犯。”新吴区法院法官周倩倩介绍,赖某某和王某某非法获取并出售被害人的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周倩倩表示,遇到婚恋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不仅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纠纷的解决起到实质性帮助,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遇到婚恋纠纷的人,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以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获得的证据,在诉讼中不会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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