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的马某鑫和惠某某本是一对甜蜜恋人。但当马某鑫获知惠某某的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支付密码后,“浪漫剧情”急转直下。“我给你办一个新手机号码吧。”马某鑫“体贴”地对女友说。女友有了新手机号,马某鑫便用起了她的旧号码。他登录该号码所绑定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并盗用惠某某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同时向小额借贷公司借款消费……
2018年4至7月,马某鑫通过登录女友旧手机号绑定的微信,并用该账户绑定的中信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19060元。他还用这张信用卡办理电子现金86000元,然后挥霍消费。7月,马某鑫用女友信息,申领了一张光大银行信用卡。7月14日,他雇人冒充女友,到西安市长安区一银行营业网点开卡,然后开始了新一轮的挥霍。整个7月,该卡的透支消费额达到14809元。此外,他还冒用女友信息向多家小额借贷公司借款近6万元。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马某鑫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承办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以恋爱为名实施的诈骗给不少人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以恋爱为名花言巧语,编织甜蜜陷阱,造成受害人动辄数万元、甚至数千万元损失的违法犯罪已经屡见不鲜。恋爱不慎造成的不良后果,应加以警醒。同时,广大群众要注重个人信息保护。随着电子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的兴起,个人支付类、金融类、消费类软件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手机中。在享受“指尖支付”的日常便利的同时,还要加强保密意识,切不可掉以轻心。此外,在更换手机号码后,则要及时对原手机号码办理销户,并及时更改支付软件和银行卡所绑定的手机号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