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争做“三个一”的“法律明白人” 共建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 |
发布日期:2019-11-08 09:04:0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为贯彻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基础,扬州市多措并举,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出台一项“法律明白人”选拔制度。对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选拔范围、选拔流程、选拔标准、选拔数量等进行规范,首先从“两委”成员、村组组长、党员、居民代表中确定培养骨干人选,通过骨干的宣传引导,逐步物色思想积极向上的合适人选,确实将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明白人选拔出来,将积极学法、带头守法、善于用法的内行人选拔出来,将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乐于奉献的热心人选拔出来。
二是编印一本“法律明白人”知识手册。将土地纠纷、拆迁补偿、垃圾分类、房屋租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百姓关注关心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强化法治的约束作用。组织开展一次村规民约、公民公约专项梳理活动,广泛收集优秀乡村自治案例、家风家规家训,编印成册加强宣传,强化德治的教化作用,促进基层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营造纯正乡风、共建善治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发放一个“法律明白人”工作证件。根据选拔人员的层次结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培训计划,分类施教,充分利用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学法平台,开展“法律明白人”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考核发证上岗制度,为通过考核的“法律明白人”发放工作证件,切实增强“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对表现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以强有力的考核手段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