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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诉源治理就地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日期:2019-11-08 09:04:3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在社会矛盾高发期、频发期、突发期,对党政、司法资源进行重构,在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浙江省探寻的诉源治理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治价值

  ● “息事无讼”并非不要诉讼或压制诉讼,而是强调在现代法治的框架下,通过综合运用理、法、情等道德教化手段和村规民约,调和矛盾,化解矛盾,以达到“息事无讼”的效果

  ● “平湖样本”最大的特点是构建了一种全景式治理体系,改变了某些地方的创新实践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新的重大的部署。

  11月3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嘉兴市委政法委、平湖市委市政府在浙江省平湖市,联合召开首届陆稼书“息事无讼”文化与当代社会治理高峰论坛。

  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单位的11位专家学者与嘉兴市各级100多位从事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聚集一堂,观摩学习、总结推广诉源治理、“息事无讼”的“平湖样本”,研讨、探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路径。

  应《法制日报》邀请,论坛举办期间,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郁建兴等五位专家学者就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之“中国路径”等话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访谈,现记录如下,以飨读者。

  主持人

  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

  陈东升

  访谈嘉宾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郁建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美国国家行政科学院院士 杨开峰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长、教授 何显明

  清华大学智库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苏竣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姜晓萍

  诉源治理意义深远 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主持人:在转型期社会,当前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已呈连年增长势头。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浙江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讲话精神,在全国率先开展诉源治理活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在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明显成效,平湖市探索创造的“息事无讼”就是其中一个典型。对诉源治理,各位有何高见?

  郁建兴: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个数字,2007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总数为550多万起,到2017年以后,这个数字上升到1290多万起,所以说当前我国已经进入“诉讼社会”。诉讼案件数量剧增,使法院和法官不堪重负,对司法体制改革也形成了巨大挑战。诉讼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要化解以诉讼方式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必须采取社会化方式对策措施。在社会矛盾高发期、频发期、突发期,对党政、司法资源进行重构,在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开展诉源治理,浙江省的诉源治理这一新探索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治价值。

  苏竣: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测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在平湖经验中,我们能够充分地感受到保障人民权益,依靠人民群众,回应人民需求的治理理念,充分体会到群众工作无小事的行政管理理念。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非诉解纷机制的大力发展,就是基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救济权利、救济方式的多元化需求,直接面向老百姓在司法救济环节中可能遇到的成本高、时间长、执行难等问题而采取的有效措施,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高品质的服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中更加幸福、更加祥和、更加和谐。

  杨开峰:源头治理,到底什么是源头?源头是个人或者家庭之间的具体冲突吗?那是具象的表现。是归结到诉讼矛盾的起点位置吗?那也是一个具象的表现。

  真正的源头有几个方面,一个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特别是人民群众与政策、政府之间的矛盾,还有公民意识的问题。

  怎么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公民意识、公民能力是其中一个基本的方面。所以我们在考虑源头的时候,其实跟国际公共管理领域来讨论矛盾处理的文献一样,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我们的矛盾冲突处理化解,怎么体现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中、管理体系中,怎么在这里面纳入利益表达和冲突处理的机制。所以说无讼从根本上要和四个全面联系在一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分不开的。也可以说社会治理只是五位一体的一部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是根本。

  何显明: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我认为是有深刻根源的,最起码有两个因素。

  一是社会变动太剧烈、太广泛、太深刻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只用几十年时间匆匆忙忙地走过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历史,整个社会关系处于持续不断的调解过程当中,出现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本身应该是转型社会的正常现象。

  二是传统的民间社会秩序已经瓦解,新的法治秩序还来不及建立,平湖市推行“息事无讼”,就是试图继承创新传统文化来解决现实问题的一种尝试,值得肯定。

  我们需要对无讼的内涵作出充分科学的合理界定。毫无疑问,无讼不是简单的否定、排斥诉讼,而是在社会治理过程当中,坚持德治为先,摒弃绝对主义的法治的迷失。因为毕竟确实没有一个社会,所有社会矛盾纠纷都是通过法律来完成的。我们实际上是通过弘扬社会成员的道德尊严感,通过在源头运用道德资源和道德方式来调解矛盾,尽可能减少以刚性的法治来调解社会关系,减少诉讼对社区共同体、和谐人际关系以及社会资本的伤害,这是培植社会和谐内生机制的一种选择。

  传承传统文化精华 全力推行息事无讼

  主持人:无讼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理想,孔子就主张通过道德教化阻止争讼,清代平湖先贤陆稼书更是在为政过程中积极引导百姓调和息讼。无讼文化不仅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能,而且在与现代法治理念的融合中催生出人民调解、“枫桥经验”等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请问各位如何看待继承中国传统文化与推进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郁建兴:无讼这个词最早是孔子使用的,强调道德教化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从孔子到郑玄、朱熹、王阳明,特别是王阳明认为诉讼是可耻的事情,这是儒家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观点,强调道德教化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解决起决定性作用。

  但也不完全是这样,南怀瑾先生就认为,孔子所说的无讼实际上是指通过公平的审判来消除诉讼。毋庸讳言,传统无讼思想产生了诸多消极影响,一是过分强调息讼使民众控诉无门,社会矛盾不断积累和恶化。二是导致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但与此同时,无讼思想也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它催生的民间调解制度把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紧密结合起来,为社会矛盾的解决提供了较好的方法,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就介绍过调解在乡土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因此,在确立起现代法治的框架后,实现无讼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可能成为应对诉讼社会的“中国方案”。

  姜晓萍:我认为平湖的“息事无讼”文化是一种基因式的无讼文化的传导。我们昨天看的第一个点是陆稼书无讼文化的源头,我们挖掘了陆稼书“息事无讼”的传统乡村治理文化。但这不只是简单传承,而是一个基因的优化和升级。我们注入了地方创新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现代基因,这样就实现了传统治理的基因和现代治理的交互式的基因相融,可以说是传统治理文化和现代治理文化的交相辉映。这样做的结果是激发了村民文化的自觉。

  苏竣:平湖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它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与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的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方法。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崇德向善的民族,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崇尚德治,注重道德感化。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史上,“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等一系列做法,都说明了植根于中华文化传统中的和为贵的美好理想,对中华民族的治理思想制度传统有着鲜明的塑造关系,并且产生了丰富的群众实践。

  何显明:我们要避免简单地以无讼或者法院受案数作为衡量治理成效的最高尺度,更要避免把诉讼案件的发生率作为考核指标。

  中国古代有很多教训,儒家推崇德治无讼,实际上使得教化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一位职责。所以很多地方官员看待诉讼案件的发生率,就像今天的党政干部看GDP数字一样,为了追求无讼的政绩效果。

  古代的地方官员也是用尽心思,简单地说,无非就是威逼利诱,有点像我们后来讲的花钱买息讼的味道。海瑞也是中国著名的无讼实践者、追求者,遇到诉讼案件发生,往往不分青红皂白拖进来打一顿再说。然后调解的基本原则是,宁屈少、不屈长;宁屈富、不屈穷。这种调解方式看起来很有道德正义感,但是的确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受到了损害。这叫海瑞式的和稀泥,往往造成那些真正善良之辈委曲求全。

  因此,我们今天在挖掘、继承无讼时,应特别警惕。

  探寻独特平湖样本 构建全景治理体系

  主持人:近年来,平湖市继承发扬陆稼书“息事无讼”文化传统,在诉源治理、就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请问各位专家,如何评价“平湖经验”?这一经验具有多大意义上的推广价值?

  杨开峰:无讼是一种和谐的状态,作为一种规范性的追求,是人民满意的表现。我们提出无讼之境,是一个非常具有先进性的概念,是科学合理的,也是善治的最终表现之一。作为一种伦理性的追求,无讼具有“绝对价值”的意义。就像公共利益的概念一样,非常难以界定,非常难以实现,但是它具有伦理性、规范性意义,也是我们不忘初心的表现。

  姜晓萍:我认为“平湖样本”最大的特点体现为一种全景式治理体系的构建,它改变了某些地方的创新实践,不是体现为某一方面亮点的一种碎片化治理,而是一种整体性治理。

  “平湖样本”既有治理理念,又有治理体制机制、价值目标,形成了一个闭环式系统,这样其实就形成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价值链和要素场。

  郁建兴:高质量经济发展与高水平社会治理并重,正在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浙江平湖将先贤陆稼书提出来的“调和息讼,就地化解矛盾”的无讼理念转化为推进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是古为今用的一种治理创新,是中国传统无讼文化和现代法治精神的有机融合。

  “息事无讼”并非不要诉讼,甚至压制诉讼,而是强调在现代法治的框架下,通过综合运用理、法、情等道德教化手段和村规民约,调和矛盾,化解矛盾,以达到“息事无讼”的效果。它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代社会转型期对安定和秩序的需求,既节省了诉讼成本,也缓和了社会矛盾和对抗,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这一创新,实现了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意义重大,值得推广。

  苏竣:落实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实践。理论是灰色的,唯有实践之树常青。嘉兴是党的红色摇篮,红船精神作为党的精神财富和重要的组成部分,越发彰显出超越时空的恒久价值和旺盛生命力。

  借助平湖高峰论坛的举办,我们看到了平湖市坚定地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治理改革的实践经验,认识了“息事无讼”文化所蕴含的深厚的历史传统与丰富的治理理念,感受到了平湖上下为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付出的努力。

  平湖的这一治理理念是人民群众的又一项伟大实践,是国家推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个成功缩影,是国家现代化治理实践的又一个精彩创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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