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揭晓仪式将于11月28日举行 |
发布日期:2019-11-29 09:00:2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法制网北京11月27日讯 记者蔡长春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为充分展示全国公安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良好风貌,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动员各地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公安部将于11月28日在京举行首批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揭晓仪式。
经中央批准,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群众认可的优秀公安派出所。
据了解,命名揭晓仪式以“向人民报告”为题,包括“融入血脉的忠诚”“春风化雨促和谐”“润物无声暖心田”“同心共谱平安曲”四个篇章,将现场采访包括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枫桥派出所所长杨叶峰在内的多名派出所所长,并有小品、歌曲、诗歌朗诵等诸多形式,艺术呈现了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火如荼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情境和累累硕果,达到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高度统一,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视听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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