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文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不得把庆典招商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 |
发布日期:2019-12-18 08:36:1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法制网讯 记者张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强调,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特别是不得把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如庆典、招商、拆迁等)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若干意见》文件包括六个方面20条,可分为3大部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阐述了重要意义,分析主要问题,提出总体要求,强调聚焦教师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让中小学教师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二是明确减负内容和主要举措。分别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相关报表填写工作、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减负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和重点举措。三是加强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加强引导等三个方面明确了落实工作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之中。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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