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京举行 |
发布日期:2019-12-18 08:36:2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法制网北京12月16日讯 记者王斗斗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议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议案、契税法草案的议案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渔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9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关于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题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