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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面前有远见
发布日期:2019-12-20 08:52:3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古代廉吏们修身律己、为官做事情往往十分重视慎微,“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是他们不变的信条,尤其对数字“一”相当敏感,面对贪贿的诱惑,连“一点”、“一衣”、“一毫”、“一染指”都要离得远远的,以保持一尘不染,守住心灵深处的那块净土。正所谓“一”字面前有灼见。

“凡名士大夫者,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不廉之吏,如蒙不洁,虽有它美,莫能自赎。”载于南宋真德秀《西山政训》中的这段话,说的是凡是做士大夫的,即使非常廉洁,也只不过是小优点,而如果有一点点贪污行为,便是大过错。如果有了不廉洁的名声,即使有其他的优点,也不能弥补自己的罪过。真德秀官至户部尚书、翰林学士,为官始终清廉自守,一次与皇上对话时他说:“有位于朝者,以馈赂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耻。”这里的“苞苴”,本指包裹鱼肉的蒲包,后泛指赠送的礼物,引申为贿赂。这段话简言之,就是“两为耻”,为官者视收礼送礼都可耻。后人曾评说:“宋人此言,可为万古官箴。”

“一衣虽微,不可不慎,此污行辱身之渐也。”这是明代王溥之语。一次收受小礼、贪贿小钱的心安理得,犹如潘多拉的魔盒被打开,就会激活身上私欲、贪婪的恶性细胞,并会在思想深处繁衍病变,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而不可自拔。大凡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之类,犹如吸食毒品,最易上瘾,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第三乃至更多次,吸得越多,欲壑就越难填满,一旦东窗事发,则悔之已晚。《明史·王溥传》载,王溥,洪武末年为广东参政,以廉洁闻名。其弟由老家来看他,有一属吏与其弟同船,赠送其弟一件布袍。王溥命弟弟退回去,说:“一衣虽微,不可不慎,此污行辱身之渐也。”即:受人一件衣裳是小事,但玷污品行、玷污身体,往往是从这些小事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王溥居官数年,僚属馈赠皆不受,就是受诬告入狱时,对部属送的用做打点的钱物仍不要,说:“吾岂以患难易其心哉!”

“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品。”《菜根谭》中的这句话,把它用在官吏收受僚属的贿赂后的种种丑恶表现最恰当不过了。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即使你原来是一个多么公正无私、睿智进取的人,因受贿下属对你的尊崇感、信任感不在了,而是心生厌恶。廉吏们对此都特小心谨慎。《北史·儒林列传》载,石曜,居官清俭。北齐后主时,为黎阳郡守。时丞相咸阳王世子斛律武都出为兖州刺史,性贪暴。先过卫县,自县令、丞尉以下,聚敛绢帛数千匹相奉送。至黎阳,斛律武都令左右叫石曜及县官也前来奉送。石曜乃手持一绢,往见武都说:“此是老石机织所出,聊以奉赠。自此以外,皆须出自吏人。吏人之物,老石一毫不敢侵犯。”武都素知石曜清廉纯儒,内心虽老大不愿意,也不好指责什么。

“贿赂初开,自谓偶一染指,似无大碍。孰知吏张其网,役假其威,我所得者有限,而说合过付,巳破其家矣。”清代乌尔通阿《居官日省录》中的这段话,说的是官吏不清廉对百姓的巨大危害。官吏收受贿赂,自以为偶尔一染指,似乎没什么大碍。哪里知道在你伸手之时,手下的吏员早已张开贪网,衙役们也狐假虎威,你自己所得有限,而中介人说合转手,已足以让老百姓家财尽失了。你所获取才一次,而旁人中饱私囊的次数已不可胜计了。小民百姓如果涉及案件,不卖光产业便不能终止,以至父亲不能保住儿子,丈夫不能保住妻子,翘首企盼公门,一腔血泪冤屈。推论其原因,都是始于本官偶尔染指贪利的缘故。

正确识“一”,才能管得住“一”。愿党员领导干部以这些廉吏为鉴,切记“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道至微而生,祸是微而成”,要严于律己,加强修养,锤炼操守,守住廉洁关口。

(作者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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