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汉顺帝时,就出了一位不愿做坏人保护伞的好官,他叫苏章。先是担任奉车都尉,随军攻打北匈奴、车师有功,受封为中陵乡侯,官至南阳太守。顺帝时,苏章升任了冀州刺史。刺史的权力很大,管辖的太守县令很多,属于一方诸侯。很多人都想巴结他,寻求他的庇护。而苏章却为官清正、秉公办事,从来不与下属拉拉扯扯。
据《后汉书·苏章传》记载:苏章任冀州刺史后,查办了一个清河太守贪污受贿的案子。这个清河太守是他年轻时最要好的朋友。这对于苏章来说,一边要坚持原则查办腐败分子,一边要面对自己的幼年好友。
然而苏章并没有犹豫。他首先请清河太守吃饭,两个人饮酒、聊天,回忆往事。苏章绝口不提案子的事,气氛很是融洽。清河太守不无得意地说道:“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他的意思是说苏章是他的保护伞。而苏章接过来说:“今晚我请你喝酒,是因为你我私人之间的情谊;明天升堂审案是公事,我会依法公正办案的。”
第二天,苏章升堂审案,果然按照法律惩处了这位熟人。苏章不做熟人故友的保护伞,充分体现了他公私分明的从政风格,有了这样的官员,老百姓何愁没有保护伞。
【二】
苏章的风范影响着后世。到了明代又有一位不愿意做亲戚保护伞的官员,他叫石璞,官至兵部尚书,一生为官清廉,持正不苟。
据《明史·石璞传》载:石璞告老回到家乡后,连一间住宅都没有,勉强盖起三间茅舍,仅靠着一亩菜园度日。这时,有个在外任县尉(县里副职)的亲戚落职还乡,设宴请石璞。石璞来到他家,看到其几上摆放的都是银卤金杯,豪华至极,心中极为不快。石璞问道:“你做了几年的官?”“没满一考。”县尉答道。那时规定,一考为三年。石璞暗暗思忖,不足三年就有如此收获,真应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亏他还只是个县里的副职。“为什么不做官啦?”石璞又问。“唉!刁民诬告我贪污,被夺了职。”县尉恬不知耻地说道。石璞听罢,厉声说道:“要是你做我的手下,你还能衣锦还乡?”说完,拂袖罢宴而去。
可见,一生清正廉洁的石璞,是绝对不会当这位亲戚的保护伞的。如果这位亲戚成为他的属下,看来早就落马了。石璞具有大义灭亲的风范,的确是百姓之福呀!
【三】
不做坏人的保护伞,看来是古代官员的优良传统。更难能可贵的是,有些官员偏偏愿意去做老百姓的保护伞,这又是另一种境界了。
清代刘统勋(1698-1773年),官至宰相,他为政四十余载清廉正直,敢于直谏,在吏治、军事、治河等方面均有显著政绩。他曾三次奉派督修黄河溃堤,颇见成效。
据《清代野史大观》载: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黄河洪水再次泛滥,灾情严重,刘统勋作为宰相,第三次奉旨督修中州黄河堤防工程。他从不摆宰相架子,经常深入实地,亲身巡察工地,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有一天晚上,刘统勋走出馆舍,微服巡行河岸,见到有数十位用车送高粱秸的乡民露宿在河岸上,人和牛都饥饿疲惫不堪,老少相对哭泣,他感到很奇怪,便详细询问原因。他们悲恸地诉说:“我们是下面县里的乡民,离这里有三日的路程,奉县官之命,送秫秸来此供修堤之用。而收料委员每车料要向我们索要五缗钱(一千文为一缗钱),不给钱他就不收料,我们都是穷人,哪里有钱给他?所以滞留在这里已经十来天了。所带的干粮和费用都已用尽。要想回去,又没法交差,正不知如何是好,所以伤心痛哭。”
刘统勋听了百姓的哭诉,内心很不平静。为了弄清实情,他不顾宰相的尊严,决心假扮送料的乡民,前往试探究竟。
第二天,刘统勋就拉了其中一车料来到料场,向那个委员交料。这委员见他衣履干净,误认为是乡中的富裕人家,更有油水可捞,竟索要十多缗钱。刘统勋和他讲道理:“官府并没有规定交料还要交钱,你不应该私自乱收费。现在修堤急需用料,理应赶紧收料,转运工地,紧急筑堤抗洪。像你这样故意刁难,延误工期,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后果不堪设想。”这个委员不但不听,反而大怒,命随从鞭打刘统勋,把他赶出去,并没收他的牛车。
刘统勋急忙赶回,立即派人把该委员抓来,该委员见刚才鞭打的人竟是钦差大臣,顿时浑身打颤,跪地求饶。刘统勋问明情况,重杖数十,给其套上大枷,拉到工地上枷号示众。此举震慑了各料场的收料委员。从此乡民来送料,他们都随到随收,再没有敢索贿刁难的了。
做谁的保护伞,这是原则问题,更是人生境界的体现,事关百姓的福祉。为官从政者只有坚持原则、心存敬畏,不拿法律法规做交易,多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老百姓的头顶才会有一片朗朗晴空。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