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立案服务,旨在让人民群众在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都能够获得与管辖法院同品质的立案服务。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新闻发布会,最高法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在发布会上说,跨域立案服务已经在全国中基层人民法院全面实现。“家门口起诉”新模式的构建,让“两个一站式”建设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努力满足各类诉讼群众司法需求
“中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不平衡,群众的司法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差异化特点。”钱晓晨介绍说,人民法院既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推出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也立足实际,为那些不会、不便使用网络的群众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努力满足各类诉讼群众司法需求。
他表示,针对人民群众异地诉讼不便、个别法院立案标准不一等状况,人民法院加快推进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不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实现从案件“立不立”向立案服务“好不好”的跨越。
福建是最早开展跨域立案服务的省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志沙介绍说,2015年至今,福建全省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6.6万件,办理跨域诉讼服务事项3.4万件,实现了跨域立案服务从省内向全国乃至国境外拓展,做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推动立案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截至12月21日,福建全省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收件1001件、跨域立案953件,已同26个省(市、区)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晋安区、建瓯市、泰宁县、晋江市法院分别完成首例闽宁、闽沪、闽鄂、闽粤跨域立案,用时均不到10分钟。
此外,福建不断拓展服务区域,积极向省外延伸,分别同浙赣皖宁四省高院签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积极向国境外延伸,会同福建省侨联依托商会、同乡会等社团组织开展跨国境诉讼服务,莆田法院在1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国境诉讼服务,明溪县法院成立涉侨互联网巡回法庭,对三件跨国境案件实行远程开庭。
跨域立案月均增长率达到300%
跨域立案的全面实现离不开移动互联科技手段的支撑,最高法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介绍说:“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决策部署,我们已经于2019年7月底在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法院实现了跨越立案。8月底,在全国各海事法院之间实现了跨域立案,9月底全国中基层法院已经基本实现跨域立案的功能,并且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了跨域立案的演练工作,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全国任何一个中基层法院均可以申请全国范围的跨域立案服务,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减轻诉累。”
许建峰透露,通过跨域立案系统申请立案的案件量呈现出明显上升势头,月均增长率达到300%。反映出跨域立案系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辽宁是目前为止实施无跨域立案效果最显著的省份之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廷飞介绍说,自8月18日大连海事法院与宁波海事法院完成首例跨域立案服务后,8月25日实现全省128家法院全部上线开通运行,10月底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截止12月20日,三级法院共完成跨域立案服务2266件。其中,与湖南、湖北、福建、江西、海南等9个省份开展跨域立案服务165件。作为协作法院,实现了当场受理、一次办结;作为管辖法院,平均用时9分钟左右。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大连长海县是一个海岛县,长海县的于先生通过就近法院的跨域立案服务,不出岛就向管辖法院大连甘井子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于先生感慨地说:“被告欠我的建筑材料款拖延不还,可我出趟岛不容易,再赶上大冬天风大浪高渡船常停运,就更难了。没想到法院跨域立案服务只用个把小时就把案子立上了,真是太方便了”。
已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约2万件
如何将跨域立案服务在中基层法院落地落实?
钱晓晨称,最高法坚持一盘棋思路,推动规则制定与系统研发双管齐下,线下窗口建设与线上跨域立案服务模块建设同步进行,中国移动微法院外网平台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执行管理系统等内网平台互联互通,确保跨域立案工作网上流转、数据共享、全程留痕、可视监管。
此外,将跨域立案服务纳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跨域立案服务的规则制定、人员保障、响应时间、办理质效等评估督导,推动中基层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水平提升。
据他介绍,今年7月启动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截至12月23日,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其中,提供省级行政区内跨域立案服务15810件,跨省级行政区服务3661件。73%案件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从案件类型看,民商事案件17243件,占88.6%;行政案件337件,占1.73%;执行案件1891件,占9.71%。
“诉讼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人民司法,为百姓解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钱晓晨说:“不管是网上立案、跨越立案服务、自助立案还是现场立案,人民法院立案标准是一致的,当事人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起诉材料。网上立案也好、跨越立案也好,拓展的是立案渠道,提升的是服务品质,但不变的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