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京闭幕
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证券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栗战书主持会议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斗斗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证券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修订的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关于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决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37、38、39、40、41、4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6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委托王晨副委员长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俊勇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骆惠宁为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第五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魏凤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讲专题讲座,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讲座。他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坚定制度自信;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把牢前进方向;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任务要求,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