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新法推动设立公职人员反腐机构 |
发布日期:2020-01-13 13:31:3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1月7日,在韩国总统文在寅主持的国务会议中,韩国政府审议并通过了《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设立及运作有关法律》公告案。该项法案于2019年12月底获得韩国国会通过,2020年1月3日被移交韩国政府制订法律施行令。法案的主要内容为成立调查高级公职者犯罪情况的机构,规定了犯罪调查处的结构及运作有关事项。文在寅在会议中表示,《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设立法》将于6个月后正式施行,准备时间紧迫。由于设立独立和新的机构,在修改施行令等方面也会花费很多时间,希望有关部门加快速度,彻底做好准备。据此前报道,根据法案,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调查对象包括总统、国会议员、大法院院长及大法官、宪法法院院长及宪法法官、国务总理和国务总理秘书室政务职公务员、检察官等。其中,对警察、检察官、法官,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可以直接起诉并维持公诉。法案还规定,总统和青瓦台不能干涉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工作,检察机关和警方等其他调查机关在发现高级公职人员犯罪的情况下,应立即向该调查处通报。另外,当天的会议还通过了《公职选举法》部分修订案公告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