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委会同“两高两部”制定意见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2020-02-27 12:16:2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2月26日,记者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中央政法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突出精准导向,注重措施的正当性,一手抓严厉打击,一手抓“温情执法”。
《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区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严重犯罪、一般违法犯罪和企业、民间发生的各类纠纷等各种不同的情况,严格执法司法政策与标准、界限,该严惩的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从宽的要依法从宽,该做思想工作的多做思想工作,严格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既体现严厉打击,又体现人文关怀。
《意见》对于因生产经营需要,提前复工复产,引发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有传播风险的,要根据企业是否依法采取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综合认定行为性质,依法妥善处理。在涉企业案件办理中,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
《意见》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慎重使用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对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认罪悔罪,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经营者,可依法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对处于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在押企业经营者,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变更强制不影响诉讼顺利进行,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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