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涉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仲裁工作五个领域,具体包括农民工法律援助,公证、“互联网+仲裁”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司法鉴定护航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等内容,为广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机修工余某,2月22日在进行厂房卫生清扫时不慎跌落致伤,于2月24日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
2月25日上午,余某亲属余某某来到太湖县某某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后,某某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孙伟承办此案。
孙伟承了解到,余某2018年入职公司担任机修工,月工资4000元左右,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为余某购买了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公司认为余某不构成工伤,公司已经垫付医疗费44662.7元,不同意对余某某进行任何赔偿与补偿。
“获取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的法定程序,鉴于余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我建议可通过与公司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让公司先行垫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并对余某某等人给予补偿。”孙伟承说。
起先,公司负责人同意本案按工伤程序处理,但拒绝先行垫付及对余某某进行补偿。后经太湖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就本案再次进行调解,公司方最终同意余某某等人意见,先行垫付丧葬费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补偿余某某等人13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2月28日,公司向余某某等人实际支付了补偿金及垫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另一起典型案例涉及9名农民工讨薪维权。与以往不同,疫情期间庭审在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南坝法庭门口院坝里进行,开庭人员相隔几米远距离,所有人都佩戴着口罩。
记者了解到,2017年8月,绵阳市平武县南坝镇的田某某在青海省祁连县承包了部分机场修建工程中的项目,雇请刘某某等9人在该项目中从事木工,工程于2017年9月29日完工,而田某某一直以工程款尚未结付为由,拒绝支付2.5万余元劳动报酬。2020年春节前夕,9名当事人来到平武县南坝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经工作站对案件初审后,向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书面申请。平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建承办该案件。
“本案的难点在于受援人没有结算凭据,也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欠款金额,如无法与田某某交涉,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吕建在得知田某某会回家过年后,立即将案件诉至法院,并与法官一起在年前找到田某某,把开庭传票送达到其手中。经协调,田某某因年后要出行而同意放弃举证期,法院定于2020年2月4日开庭审理此案。
为减少人员聚集,吕建主动联系了9名农民工,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政策,9名农民工纷纷表示理解,委托法援律师全权代理。经过法援律师、法官的多方努力,被告田某某终于认可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和金额,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田某某当场支付劳动报酬1.12万元,剩余未支付部分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新冠肺炎暴发期内,涉农民工的案件经过承办律师和法官的多方协调努力,最终达成圆满的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司鉴中心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疫情发生后,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组成专家团队迅速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专项工作组,从1月27日开始积极投入到新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项目筹备工作中。
鉴定中心引进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和高通量数字PCR仪,满足后期面临的大批量样本的快速检测需求。鉴定人蒋晓琼对技术人员进行疫情期间安全防控工作培训和新冠核酸RT-RCR检验各环节技能培训,并主导完成了以RT-RCR技术为依托的新冠病毒检测全流程检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了冠状病毒样本采集-运输-检测-报告全流程的管理。
2月10日,以司法鉴定人为核心的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组开始为成都市及周边一线防疫人员提供免费筛查检测,并为关系民生需求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核酸检测筛查服务。检测团队实行24小时全天候检测模式,在取到样本的第一时间就开始检测,力争24小时内向受检者出具检测报告。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机构鉴定人员先后为战斗在防疫一线的成都市各区的公安部门防暴大队警务人员、成都市全域内看守所值勤民警及羁押犯罪嫌疑人、基层社区防疫工作的公务人员等提供持续的上门采集样本和核酸检测服务,保障了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控安全。同时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人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一线工作人员、中石化西南测井及井下作业分公司复工人员、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九佳食品有限公司、成都银行网点营业人员等服务民生和重大工程的企事业复工复产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助力企事业顺利复工、安全生产。同时还为省监狱、戒毒系统值班干警上门提供了核酸检测服务。
截止到目前,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服务团队已经为18家政府部门、67家企事业单位12500余人,开展了筛查检测服务,减免费用166万元。
“互联网+仲裁”满足当事人需求
受疫情及有关防控措施影响,部分仲裁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乃至仲裁员无法如常进行仲裁活动,广州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互联网仲裁领先优势,大力推动仲裁程序线上线下相结合,既实现了人员不流动、不接触,又最大程度满足了当事人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快速解决商事争议的期待。
2020年2月3日至28日,广仲共收到网络立案587件,邮寄立案474件,使用非接触方式立案的数量较过往平均增长47%。
2月5日,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三天,广仲通过远程庭审如期开庭审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广仲仲裁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叶昌富教授,身在湖北荆州老家无法回广州,坚持通过远程庭审照常处理案件,截至2月28日已主持7宗案件的庭审。
同时,广仲鼓励仲裁庭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秉着互谅互让、共渡难关的精神,公平合理分配权利义务,尽快达成调解,尽快把商事争议处理完毕,加速资金回笼,及早投入新的生产经营周期。2月3日至28日,相继通过调解、撤回方式结案121宗,争议金额合计超过1.5亿元。
广仲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受疫情及有关防控措施影响,一方面,不少仲裁案件当事人甚至是仲裁员无法如常参与仲裁活动,另一方面,又有大量企业希望有关商事争议能够尽快处理结束、希望能够通过仲裁等法律服务尽可能减少带来的损失,以便尽快投入新的生产经营周期。广仲通过发挥“互联网+仲裁”领先优势,不搞“一刀切”,在提升仲裁服务质效上找准发力点,较好实现了二者的兼顾,切实做到了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不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某民营企业与某知名建工国企于2019年1月签订有建设工程材料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材料款给付问题产生纠纷,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案件于2019年11月提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原定于2020年2月5日开庭。
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得包括仲裁庭、双方当事人在内的所有人都被隔离在异地,无法按照计划前往上海,线下开庭被迫取消。作为中小民营企业的仲裁申请人,尽快拿到裁决文书并实现资金回笼是其复工复产的关键;而作为建工企业的被申请人,其也盼望着能够通过仲裁程序定分止争,让双方回到应有的合作轨道。在了解到双方的切实需求后,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动与仲裁庭对接,针对案件的特点进行排摸与整理,并决心通过仲裁信息化技术,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本案庭审参与人众多,合议庭三名仲裁员加之当事双方的多名代理人分别位于上海、黑龙江、四川、江苏、浙江等四省五地;而且,有人因被隔离,身边既无电脑又无案卷,如何既解决在线庭审的便利性,又实现仲裁制度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对此,上仲汇同仲裁业务部门与技术人员,采取了以下应对方案:
一是安排专人与仲裁庭、双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紧贴式”全流程仲裁程序服务与技术保障;二是基于微信设计出“上海仲裁委员会微仲裁”的小程序,双方当事人可快速实现注册登录;三是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有效确保仲裁程序安全、保密的基本要求;四是针对不同参与人所持有设备的不同类型,就网络庭审程序进行了“电脑端+手机端无缝衔接”的针对性设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三位仲裁员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分别在各自家中或者办公室参与并顺利完成了整个庭审,三位仲裁员还进行了线上评议。
该案件的“无接触”式庭审,切实解决了因疫情原因导致现场开庭无法进行的问题,维护了中小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