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就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升服务大局工作能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要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广大干警终身课题,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机制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促进司法公正。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能力,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放管服”改革、加强产权保护等国家大局和重大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完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工作配套机制。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健全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制度机制,提升人民法院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
《意见》要求,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依法履职保障,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坚持司法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水平,提升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水平。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善不能腐的制度、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法院以求真务实作风和扎扎实实举措,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聚焦重点、紧盯实效,深入实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和“五五改革纲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立足司法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