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翻典籍,可以看到古代廉吏却礼拒贿的行为,其外在表现大体上有四种情况:
一是坚决不收。如人尽皆知的公仪休拒鱼、子罕拒宝、杨震拒金“四知”的故事。
二是震慑送者。明末刑部尚书范景文在衙门口立一牌子,上书写“不受嘱、不受馈”,以警示那些想来送礼行贿者。清代福建巡抚张伯行撰写《禁止馈送檄》“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清代张鹏翮任吏部尚书近十年,在府邸的厅堂树了一尊关圣帝君塑像,周仓持刀威严旁立,每逢有人以私事请托时,他便指着塑像说:“关帝君在上,岂敢营私徇隐?”以打消登门请托者的邪念妄想。
三是收而封存。对家人不知情而收下的,情况特殊无法拒收的,则予以封存不用。如苏琼悬瓜、周新悬鹅、羊续悬鱼、山涛悬丝、刘温叟封钱,这些廉吏的拒贿做法,人们印象深刻。
四是惩罚送者。此类廉吏也不乏其人。《三国志·胡质传》载,胡质担任荆州刺史时,其子胡威自都城前来探望,告辞返京时,胡质帐下的一名都督,在胡威未出发前,就请假回家,暗中在胡威必经之路置下所需物品,并在百余里外等候胡威,邀胡威作为旅伴,事事都帮助胡威,一起行走数百里。胡威心中疑惑,就引他说话以探究实情,得知其是父亲帐下的都督,善于逢迎,为博得胡质的好感,在胡威归家途中曲意巴结,并辗转地让胡质知道此事。胡威给了那名都督相应酬金后立即与其分手,并在信中将此事告诉了胡质。胡质责打那名都督一百杖,革除了他的官职。
《梁书·顾协传》载,顾协任廷尉正期间,严于律己。他的属下看他“冬服单薄”,想送他衣服也不敢轻举妄动。他的一位门生“知其廉洁,不敢厚饷,止送钱二千”,顾协还是怒不可遏地将这个门生重打二十杖,以后吏员们再也没人敢送礼给他了。
《南史·郭祖深传》载,郭祖深担任南津校尉时,他“常服故布襦,素木案,食不过一肉。有姥饷一早青瓜,(郭)祖深报以疋帛。后有富人效之以货,鞭而循众。”同样是送礼,老妇人送瓜,他收下了,并用重礼予以回报;富人送货,他却对富人施以鞭刑,并示众。因为老妇人送瓜并非行贿,是出于对他的关心爱护;富人送货则是行贿,意有所图。
此外还有收礼后上缴等表现形式,就不一一赘述了。上述廉吏却礼拒贿的行为,时至今日仍值得我们学习,在强调“受贿行贿一起查、一起打”的今天,尤其要借鉴古代廉吏惩罚送礼行贿者的做法。这就要大力破除“当官不打送礼的”旧观念。不可否认,中国是个礼仪之邦,讲究人情,如果局限在礼尚往来范围内,有人给为官者送点小礼,“献芹”表微意,作为受礼方确实用不着大惊小怪,拒收或退回也就算了。问题是,时下的许多送礼者都与行贿者画了等号,其目的性极其明确,那就是谋求高位与非法利益,称之为送礼行贿者最为贴切。对这样的送礼行贿者,要喊打,且要予以重打,不能只拒收了之。
道理很简单,既是送礼行贿者,往往为谋求各种非法利益,不走正路走邪路,说明其道德品质极差;送礼行贿者的钱财,大多来路不清,多属贪贿所得,因此才出手大方而又不心痛;送礼行贿者一旦得逞而晋升高位,必然会在更大的平台上去贪贿,利用手中的权力,把送出去的所谓损失疯狂地捞回来。当然,要打送礼行贿者,也不能像古代廉吏那样直接予以鞭打和其他惩罚。有效的办法是,将送礼行贿者的行径,如实地报告给组织;在自己管辖和职权范围内,将送礼行贿者列入黑名单,不予提拔重用;对送礼行贿者中情节严重有可能构成违纪违法的,直接转报监察或政法部门,力争早日予以查办,以消除隐患,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再现。一旦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对送礼行贿者既喊打又敢打善打,那么送礼行贿者就会立刻没有了市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就不再是一种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