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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中国从来没有限制防疫物资出口
发布日期:2020-04-27 16:45:5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4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出口防疫物资质量监管等有关情况。

  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快速蔓延,中国在满足国内防控需要的同时,力所能及为各国商业采购需求提供支持。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指出,价格由市场主导,由供需决定。短期内中国出口口罩的价格可能会因供需变化有波动,也可能个别厂家出口价格有异常,但总体看,中国出口口罩的价格符合市场原则。

  李兴乾说,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举措,从生产、交易、认证、出口等环节,强化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依法调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规出口、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和出口秩序的行为。发现有关问题,都会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确属违规违法的行为,将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建立出口医疗器械企业清单

  当前全球对疫情所需医疗器械需求持续增加,国家药监局如何加强出口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副司长王树才说,一方面,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出口医疗器械企业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监督指导出口企业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切实保证产品出口过程可追溯,及时将出口企业清单通报企业所在地政府,督促地方政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出口销售证明,严格证明出具的条件。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局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对未在我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的,一律不得出具出口销售证明。

  与此同时,围绕重点出口产品,强化监督抽检力度。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和保障出口产品质量的需要,及时调整抽检项目,加大对五大类出口医疗器械的抽检力度。

  “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各方责任。”王树才透露,国家药监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较大的五个省市开展专项督导,全力保障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

  截至4月24日,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共派出检查人员10307人次,检查已开展出口业务和准备开展出口业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16家,累计检查6435次;监督抽验417批次产品。

  王树才说,国家药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出口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想方设法为各国采购提供便利

  尽管全国范围内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进程加快,国内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但中国政府一直用各种方式途径为国际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李兴乾说,“中国从来没有限制防疫物资出口,而是想方设法为世界各国的采购提供便利和支持。”目前,各国在中国商业采购防疫物资渠道完全畅通。

  据商务部业务统计,截至4月25日,74个国家和地区、6个国际组织与中国签署192批次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累计金额14.1亿美元。72个国家和地区、8个国际组织正与中国企业开展129批次商业采购洽谈。

  李兴乾坦言,中国生产的防疫物资每天都以最快速度输往急需的国家和地区,所谓的“中国限制出口”完全是曲解和误读。

  李兴乾强调,对不合格的防疫物资,中国政府绝不会放任不管,有关部门的两个公告分别是加严医用和非医用防疫物资质量监管,是本着对各国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主动担当,确保把中国的合格产品更有效地提供给国际市场,以实际行动为全球抗击疫情做出积极贡献。

  防疫物资出口呈明显增长态势

  “进一步规范防疫物资出口秩序,是更有效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金海介绍说,我国主要防疫物资出口呈明显增长态势。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3月1日到4月25日,全国共验放出口主要防疫物资价值550亿元,包括口罩211亿只、防护服1.09亿件、护目镜3294万副、病人监护仪11万台。

  金海说,海关始终高度重视防疫物资出口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疫物资出口监管。提醒出口企业,在出口报关时,必须严格履行如实申报责任。海关坚决查处伪报瞒报、以假充真、逃避商品检验、不合格冒充合格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我国防疫物资出口良好秩序。

  金海强调,海关将继续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支持有资质、讲信誉的企业有序出口,为更多、更好的防疫物资走出国门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在发布会上透露,4月25日,境外输入确诊病例近六成治愈出院,其中重症病例较一周前下降53.2%。

  “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超过9万例,境外疫情继续扩散蔓延,输入我国风险持续加大,本土聚集性疫情仍有确诊病例报告。”米锋强调,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及时发现,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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