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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男子景区维修自来水管坠亡 亲属挟尸闹丧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5-08-11 11:33:2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男子在景区内维修自来水管时不慎坠落身亡,而死者的亲友却将死者的遗体运到景区大厅停放,要求景区提供茶水、烟酒、饮食和住宿,还要求景区为闹丧人员每天每人发200元工资。记者从祁门县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判决了一起挟尸闹丧案件,死者的兄弟亲友等4人被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刑,还要赔偿景区损失166598.16元。

  据祁门县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15日中午,刘某在祁门牯牛降观音堂景区维修自来水管时不慎坠落身亡,就在景区与死者家属协商善后事宜时,死者的亲人和当地村民却将死者的遗体运到景区内的牯牛山庄大厅停放,并在大厅设置灵堂,此后五天,死者的兄弟先后用车辆将其亲属及村民接到牯牛降观音堂景区,占据牯牛山庄大厅,要求景区提供茶水、烟酒,并安排饮食、住宿和接送车辆。

  当晚,祁门县历口镇政府多次召集旅游公司负责人员与死者家属商谈赔偿事宜,公司提出愿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赔偿金额至60余万元,但4名被告提出需赔偿200万元。为达到索要高额赔偿目的,被告人刘某乙将死者父母等人接来,被告人刘某胜要求牯牛降观音堂景区给闹丧人员每人每天发200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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