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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包头首起棚改诈骗案开庭 男子用假手续骗27万
发布日期:2015-08-12 18:19:2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利用棚户区改造的机会,金某某伪造了棚户区搬迁的安置手续,骗取房款。金某某被抓获时,身上还携带着一份假手续。8月11日,内蒙古包头首起棚改诈骗案开庭。

  2013年,金某某购买了3套伪造的“石拐区棚户区搬迁住户交款收据”手续。假手续到手后,金某某便开始了诈骗。

  同年9月,李某某认识了金某某。并委托金某某帮他购买一套棚改安置房。经过几次沟通,在拿到11500元的好处费后,金某某终于给李某某“买”到了一套民馨家园69.76平方米的房子。两人还一起到银行交付了6万多元的房款。案发后,公安机关为李某某追回了6万元房款。但好处费却打了水漂。

  回到2013年,当年10月11日,金某某用一套伪造的“石拐区棚户区搬迁安置手续”,将一套民馨家园85.2平方米的房子,以2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某。这次,金某某不仅让吴某某到银行交了房款,还利用假手续从物业部门领取到了房屋钥匙。可是,据公安机关调查,这套房屋在2011年10月已经出售。目前,由于吴某某和房主因该房产生争议,吴某某至今无法入住该房。

  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吕科长说,公安机关抓获金某某时,还在金某某的随身物品中发现了一套假的“石拐区棚户区搬迁住户交款收据”手续。金某某供述,这套房子的钥匙、水卡、电卡等物品他已经全部从物业领走。

  据了解,金某某诈骗的金额高达27万多元。这也是首起与棚户区改造有关的诈骗案件。目前,此案一审已经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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