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市民可举报商贩售卖野生小松鼠
发布日期:2015-05-31 23:36:1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5月27日,记者接到爆料,在四川街花鸟鱼市场附近有人卖松鼠。记者立即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在花鸟鱼市场附近的马路边,一个小摊位前摆着两个铁笼子,一个笼子里有两只小松鼠,另一个笼子里有五六只大一些的松鼠。摊位老板说,大一些的松鼠260元一只,小松鼠300元一只。他还说这些松鼠都是他上山抓的,松鼠出生不久,他就爬上树掏了松鼠窝。抓回来的小松鼠都是他喂大的,不怕人。说着,他从笼子里抓出一只小松鼠放在手里,小松鼠很听话,老老实实在他手上趴着,偶尔才动一下。

  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唐景文说,松鼠是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允许随便出售。市场上可出售的松鼠是人工驯养的,出售人工驯养的松鼠要办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驯养的人要办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

  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前一段时间,他们和公安局等部门已经开展了两次行动,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市民在固定的店铺购买野生动物时,有权利也有义务查看商家是否有合法手续。如果商家出售的动物是驯养的,则允许出售;如果没有合法手续,说明商家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旦发现商家违法出售野生动物,市民可到工商部门举报。工商执法人员会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商家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会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江城晚报记者 王寿生 见习记者 张瀚文/文 记者 李依恒/图 编辑/张蕾)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