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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湖南一男子婚后拒绝入赘 妻子2年3次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5-08-14 11:21:22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婚前,杨波答应张丽婚后入赘女方家,但结婚后就反悔了。张丽为此3次起诉要求离婚。近日,通道县法院审理了这次离婚案,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杨波所有。

  杨张二人2010年4月在广东打工时相识,2011年登记结婚。因为张丽家中没有兄弟,婚前她与杨波口头约定,婚后杨波入赘到女方家,与张丽的父母共同生活。

  但婚后,张丽多次向杨波提起入赘一事,并要求男方落户到自己家,不仅遭到了杨波母亲的反对,杨波也反悔了。为此,夫妻二人常发生争执。同时,杨波长期在外打工,夫妻聚少离多,两人关系更是变得冷淡,并从2013年9月分居至今。

  2013年11月至今年5月期间,张丽曾3次以夫妻关系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 院认为,张丽和杨波因入赘一事常发生争吵,引发了家庭矛盾,张丽两年间3次起诉离婚,虽然前两次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夫妻关系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 两人婚后聚少离多,感情日趋冷淡,且现已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可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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