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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汽车商宣布“最低”价后又降价 消费者索赔差价
发布日期:2015-08-17 14:32:4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在团车网和汽车销售商宣称“最低价”之后,王先生交纳了一辆雪铁龙轿车的定金,但不久,团车网和汽车销售商又举行活动,同款车型再降价,王先生遂将团车网和汽车销售商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支付购车差价补偿金2000元并赔偿误工费3000元。记者今日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诉称,2015年7月5日,其在“团车网”官网报名参加雪铁龙世嘉小轿车团购活动。7月11日,在团车网的组织下,王先生参加了在元丰正通公司经营地举办的团购会。会上,团车网和元丰正通公司公布世嘉小轿车现金优惠3.1万元,并承诺世嘉团购价格为北京最低,如一个月内有其他雪铁龙经销商低于此次价格销售,则在对方价格基础上再赔偿500至1000元。

  当日,王先生支付给经销商2000元定金,订购了白色雪铁龙世嘉小轿车一辆。然而,8月1日,团车网和元丰正通公司继续举办团购活动,雪铁龙世嘉全系现金优惠3.2万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同等配置轿车差价1000元。王先生认为,团车网和元丰正通公司严重违背了当初的承诺,辜负了其对车辆团购的信任并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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