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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瘾君子无故杀发小判死缓 自称案发前被跟踪
发布日期:2015-08-17 15:14:46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瘾君子”肖远海吸毒后产生幻觉,感觉被人跟踪、家人被挟持,他找发小黄某帮忙解决此事时,不想持刀无故将黄某扎死。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肖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共计4.6万元。

  自称案发前被跟踪

  44岁的肖远海是湖北省农民,初中文化,案发前住在大兴区,曾因盗窃判刑,2010年10月释放。

  法院查明,2013年8月15日上午,肖远海吸毒后与何某(另行处理)找被害人黄某(男,殁年37岁)帮忙解决问题,后黄某驾车与肖远海等人于当日9时许到达大兴青云店镇北店村。停车后,黄某与肖远海在车内争夺肖远海携带的折叠弹簧刀,后黄某与肖远海先后下车,肖远海持刀扎刺黄某颈胸数刀,致其死亡。

  后肖远海向大兴瀛海派出所投案。

  在庭审中,黄某的家属当庭向肖远海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97万余元。

  肖远海认罪,他说自己和黄某是老乡,从小就认识,两人没有矛盾。他从2013年6月起和几个老乡一起吸食冰毒,以前一周吸一次,毒品是老乡给的。案发前吸食的比较频繁,两天内吸了3次。

  肖远海说,案发前十天,他发现无论走到哪里,总有陌生人跟踪自己,盯着他看。有天晚上回家,他看见家人的衣服都被扔在门口,可家中无人,他担心家人受到威胁。“妻子和女儿都说没事,但她们的神情和语调都非常恐慌,在我看来就是有事!”

  老乡帮忙反倒被害

  肖远海说,案发当天早上,他与老乡何某吸毒后一起去吃早饭,途中他给在广州的哥哥打了个电话。“我听到他的声音很恐慌,感觉不对劲,就去找黄某帮我解决问题。”肖远海说,他觉得被跟踪与老乡周某有关,几个人就一起开车去找周某。黄某驾车,他坐在副驾驶座上手里拿着把刀。一路上,他觉得一辆金杯车在跟踪,感觉生命受到威胁。

  他说黄某并未带他们去找周某,而是将车开到其妹妹家的厂房院里。肖远海说,停车后,黄某夺刀,“我非常恐慌,怎么伤到他的都不知道。”肖远海说,之后他整个人都傻了,腿也迈不动了,还是何某背着他去派出所自首的。

  同车老乡作证说,一路上肖远海的精神状态很疯狂,认为周围都是黄某安排的人要害他,还说黄某要把他往油锅里推。案发前几天,肖远海曾找黄某,从中调停他与周某的矛盾。该人证实,肖远海、何某和黄某都吸毒,当天他们三人神志都不太清楚,感觉都像刚吸过毒。

  法院判决 被告人因自首轻判死缓

  经鉴定,肖远海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实施违法行为虽与精神病性症状有关,但吸毒系自陷性行为,应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另经检验,黄某生前也吸过毒。不过,黄某家人对此并不知情。

  据肖远海的哥哥说,肖远海2013年曾在深圳呆过一两个月,他发现弟弟吸毒后骂过他,但弟弟离开后没再联系。肖远海的妻子称,2010年就感觉丈夫鬼鬼祟祟的,后来知道他吸毒。案件审理期间,肖远海的亲属代肖远海交纳赔偿款4.6万元。

  法院认为,肖远海曾因犯罪被判刑,仍不思悔改,吸毒后行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肖远海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相关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

  据此,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肖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黄某家人丧葬费等共计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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