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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不作不会死!网友谎称制造天津爆炸被拘5天
发布日期:2015-08-26 11:53:0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近日,永州市祁阳县28岁的待业青年谭某因涉嫌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而被该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据介绍,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整天无所事事的谭某为了恶作剧,于8月14日20时许,使用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在天涯社区天津板块发布了一条题为“天津爆炸我虽错,但我不后悔”的帖文。谭某在帖文中称,“这起爆炸事故是我造成的,因老板给我穿小鞋逼我辞工,于是我在油罐附近放置了很多固体酒精,点燃后我就逃了,于是才发生了爆炸”等诸多不实言论,造成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也引起了祁阳县公安局网安民警的注意。8月15日下午,祁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依法对谭某进行了传唤。经审讯,谭某对其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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