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发11万条诈骗信息 骗得近3万元获刑 |
发布日期:2015-09-01 21:34:1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两湖北男子开车到汉中,利用车载伪基站共发送11.3万条诈骗信息。近日,二人被汉台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五年。今年1月,汉中移动公司接用户举报,城区多处收到内容可疑的银行短信。移动公司确定这些信息是由伪基站发出的并立即报警。接报后,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在城区展开调查,在天汉大道发现一辆河南牌照奇瑞轿车嫌疑很大。警方将这辆车截停,发现车上有发送短信的笔记本电脑,后备箱内有信号放大器和电源等。
8月28日,汉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查明:嫌疑人李某是湖北人,去年底在河南郑州网购伪基站设备,和司机秦某一起从郑州到西安,再到咸阳、宝鸡,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到汉中时间不久。李某使用的车载伪基站设备,平均每小时发送信息1万条,进入汉中后,共发送诈骗信息11.3万条,其中有4人上当受骗,被骗金额近3万元。
汉台区法院一审以李某犯诈骗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秦某犯诈骗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