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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男子诈骗200万被刑拘 后“查出”艾滋被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2015-06-02 08:46:1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年过五旬的赵某,称自己的“干哥”是渭南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史某,能给朋友子女安排工作。两三年间,赵某收取20人约200万元。骗局被识破后,赵某被刑拘。然而50天后,赵某又突然被发现有艾滋病,被取保候审……现在,被骗的受害者和史某都表示要申请重新对赵某进行鉴定。

  赵某说"干哥’能办很多事”

  5月26日,渭南市公安局。

  回忆那段和“干弟”赵某的交往时,渭南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史某流下了眼泪。他说,多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赵某,但此后赵某时不时给他处处“挖坑”。

  赵某有个女性朋友叫李晓英,在渭南市某单位上班。李晓英写给纪检部门的材料显示,她和赵某认识十几年。2012年上半年,赵某告诉她,“干哥”史某在渭南市公安局上班,能给人安排工作。

  李晓英于是让给自己的丈夫安排工作,并给赵某送去了3万元。赵某当时说,下半年就可以到市自来水公司上班了。后来又送了两万元。

  尽管李晓英丈夫的工作始终没有安排好,但李晓英有个门路广的朋友的消息已经传开了,亲朋好友纷纷找李晓英帮忙给子女们找工作。李晓英称,她先后将20个朋友的约200万元办事的费用给了赵某。“赵某反复保证说,把钱全部给了史某。”

  可最后,20个亲属等到的却是一个无期的承诺。

  “干哥”报案“干弟”涉嫌诈骗被刑拘

  史某回忆,2014年10月8日刚上班,李晓英就多次找到他,询问赵某拿钱办事是否找的他。史某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曾多次答复李晓英:第一,他没有收取赵某的钱;第二,他没有给赵某办过这个事情。

  但赵某却给李晓英多次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些钱一分不剩地都给了史某。

  “你给我要有证据呀。我没有拿你的钱倒是有证据。”2015年5月26日,史某说有大量的和赵某的录音,证明自己没有拿过这笔钱。史某称为此将李晓英和赵某喊到一起协调。2014年10月25日,赵某还给李晓英出具了一份《还款计划》。但赵某仅仅给了10万元后就再也不偿还了。

  担心这些借款说不清,2014年11月份,史某向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刑侦大队报案。12月2日,赵某被警方抓获。

  赵某后来写给外界的材料称,他刚被抓,史某就出现在了审讯室内,“史通过公安身份,了解我给办案人员讲的内容。”赵某还列举了每次给史某送现金的过程。

  就上述赵某所言,华商报记者向史某求证。史某说,在赵某被抓住一两个小时,他就被公安通知见到了赵某。他是和赵某对质去了。

  “才抓住一两个小时,警察的笔录都没有做完,为什么要叫你去对质呢?这不符合办案程序吧?”对于华商报记者提出的异议,他没有反驳。

  随后,赵某就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因查出“艾滋”被取保候审

  赵某被拘留后,过了一段时间,又有人在街上见到了他,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在赵某被羁押50天后,又突然被取保候审了。

  2015年5月26日,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有关人员说,渭南市疾病防控中心隔一段时间会对被羁押的新人进行检查,主要查有没有艾滋病人。在一次检查中发现赵某是艾滋病人。

  随后赵某就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赵某随后给受害人写了上述一份材料,讲述了他给史某送钱办事的过程。

  5月26日,华商报记者在渭南市疾病控制中心了解到,这里确实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看守所,检测新羁押人员是否有艾滋病患者。由于受有关法律约束,疾病控制中心没有向媒体提供赵某的任何信息。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有关领导说,已经查明是赵某涉嫌诈骗,此案和史某没有关系。

  造成不良影响“干哥”被处分

  2015年5月中旬,渭南市公安局给予史某党内警告处分。“由于交友不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史某说组织是以此给予的处分。

  监管支队对渭南市公安局全部辖区内的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进行监管,受害者陈从周认为,赵某被羁押在史某的管辖范围内查出艾滋病,难免让人产生疑惑。

  渭南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游姓支队长说,如果有关人员对赵某的艾滋病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重新鉴定。

  个别受害者表示担忧:“如果被取保候审的赵某再也找不到了,这个艾滋病重新鉴定又如何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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