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三枪》收益分成案宣判 张艺谋获1500万分成
发布日期:2015-09-15 21:20:5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著名导演张艺谋诉新画面影业一案,9月15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张艺谋索要电影《三枪拍案惊奇》(以下简称《三枪》)票房分成1500万获得法院支持。

  此前张艺谋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2009年6月,双方与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就拍摄《三枪拍案惊奇》签署《协定备忘录》,约定由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香港安乐影业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大陆的宣传及发行事宜。影片在大陆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分,即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但新画面影业否认拖欠张艺谋款项,称已分13次向张艺谋妻子支付1200余万元。

  9月15日,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判决新画面影业支付张艺谋1500万《三枪》票房分成,同时承担诉讼费11万余元,新画面影业方当庭表示不服将上诉。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