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执现场拍照发微信 男子面临处罚 |
发布日期:2015-09-16 18:21:0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今天下午3点55分,在一中院强制执行的现场,一家被执行单位的员工因未经许可进行拍摄,而被法官没收手机,据了解,此后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该男子将面临训诫或罚款的司法处罚。
昨天下午2点30分许,由于9000余万的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一中院对北京全讯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
法警和法官们在公司四层办公区查证时,一名男子不时在过道里举起手机拍照,在法官询问下,该男子称自己是被执行公司工作人员,因为没见过此种场景,所以拍照并通过微信发送给朋友。
法官当场要求男子删除了手机照片,并将手机暂时扣押检查,并通知该男子隔日前往法院接受询问。法官表示,在执行现场未经许可拍照与在庭审现场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性质一样,是干扰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法院会根据照片的传播程度和影响,来决定对当事人的处罚,对其可能会予以训诫,也可能依法对其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