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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张艺谋《三枪》案获赔1500万 超生时证明成证据
发布日期:2015-09-16 18:27:38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没拿到分成款,张艺谋将宣传方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昨天下午,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张艺谋赢了官司,将拿到1500万元分红。被告新画面影业表示将上诉。

  张艺谋诉称,2009年6月2日,其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合作拍摄《三枪拍案惊奇》。按照约定,作为《三枪拍案惊奇》的导演,他应该分到至少1500万元,但电影上映之后至今他都没有收到这部分分成。

  新画面影业表示,三方已经达成分成款默认的数字,给安乐影业的钱也是1253万余元。三方对过账,就是《三枪拍案惊奇》的分成款,而张艺谋之前的报酬,已经以现金方式拿走,张艺谋也已在收条上签字。

  法院认为,被告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无法证明其汇款给原告方的1253万余元是导演费。

  更为关键的是,2013年底,张艺谋因为超生被无锡滨湖区计生局调查时,新画面公司委托代理人佟洁律师为张艺谋进行了收入证明,此证明成了张艺谋没收分红的间接证据。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新画面影业给付张艺谋分成款1500万元。对于判决结果,张艺谋方表示十分满意,而新画面影业当庭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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