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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小伙借朋友身份证办卡 惹来15万欠款朋友消失
发布日期:2015-06-02 09:03:0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27岁的小姚(化名),在今年被上了重要一课。为了“朋友义气”,让朋友王鹏(化名)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用于资金周转。起初以为只有一张卡,朋友失联后,他发现,王鹏共用自己名义办了4张信用卡,欠款共约15万元。

  一筹莫展的亲人,带他前来求助。

  朋友消失 留下15万欠款

  小姚说,他与王鹏相识在七八年前,当时在长春市朝阳区一男子宿舍,两人是室友,感觉那人还挺好的。2013年,王鹏找到了他,说是资金周转不开,因为信用问题办不下来信用卡,想借小姚的名办信用卡。

  “为了帮朋友,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小姚说,当时王鹏找来了一个“办卡”的人,用了小姚的身份证等,小姚亲手签字。之后那人说,怕通不过,再签几张。小姚知道王鹏办下来了一张信用卡,密码是王鹏设的,卡也一直由王鹏使用。

  今年年初,小姚接到了银行催款的电话,要求他尽快还清5万元的欠款。

  “当时我还能找到王鹏,我告诉他,快点还,他说没事,会尽快还。”小姚说,后来自己又接到了电话催款,他起初以为是原来那家银行,“直到今年四、五月份,我那段没工作,就在王鹏租住的房子里和他一起住,突然一天,我发现床上留下一张纸条,里面还夹了两张信用卡。”

  纸条内容为:“我失败了,一切都没有办法了。这两张卡存一下还可以用,不用一次性还。有两张卡,必须还,一共应该是7万。我还是把你害了,但也没办法……”落款是王鹏。

  小姚说,他这才知道,当时签字的单子,办理了4张信用卡。

  王鹏房子里只剩下了一些衣物,电脑等均已拿走。租房的房东,那期间也曾经出现,告知小姚,房租已经到期。有三张卡,王鹏留下了密码,小姚去银行查到了欠款数额,有一张,他连密码都不知道,办理了挂失,没查到详细数额。最近,又有两家银行来催款。“应该是4家都来催款了,总共欠了约15万元。”

  警方称民事纠纷无法立案

  在与小姚交谈之间,他再次接到银行方面的电话,告知他欠款信用卡的相关信息。

  这几笔欠款,小姚已经无力偿还。“我以前一个月就赚三千来块钱。为了这事,已经俩月没上班了。”小姚称,他老家在外省农村,父母收入微薄。小姚为此前去辖区派出所报案,警方听到这个情况后,告知他,属民事纠纷,无法立案。

  新文化记者联系到了警方,警方答复,这个情况,应属于小姚个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将身份信息转借他人,小姚很可能未来会被银行方面追究法律责任。这应属民事纠纷,从程序上看,无法立案。

  失联前拖欠房租、水电费

  按照小姚提供的联系方式,6月1日,新文化记者拨打王鹏失联前使用的手机号码,现已关机。

  新文化记者联系到王鹏租房时的房东,他说,王鹏在此租住三四年,房租之前已经到期,但此人提前打了电话,说再租住一段时间。今年5月,在发现拖欠一个多月房租后,他再次赶往房子,发现此前王鹏已将房子转租给别人三个月。他为此报警,在警方的协调下,他将房子收回,王鹏的家人把剩余的东西收走。

  经过查询发现,在王鹏租住期间,所拖欠的水、电、燃气费用大约4000元钱。

  经辗转联系,新文化记者联系到了王鹏的父亲。他自称,王鹏现在是生是死,他也不知道。“今年3月见过一次,说是生意失败了,让我这弄点钱让他周转下。然后他把我的房子拿去贷款抵押了,借出来了20万。别人找上我,让我还钱,我的房子都被人收走了,现在我正租房住。”

  律师提醒

  信用卡转借他人也有风险

  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国明称,此事比较典型,而目前类似事件也常有出现。不只是借给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朋友之间转借信用卡的行为,同样风险巨大。

  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后,实际上和银行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发生大额欠款,在两次以上电话催款未还的情况下,银行方面可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为名,追究信用卡持卡人的刑事责任。而一旦将信用卡交由他人,实际上就形成了授权,不利后果需持卡人承担。

  对于这样的情况,建议小姚必须还清信用卡钱款,随后以与对方形成了借贷关系为由,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要举证该卡的欠款不是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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