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车主“运营”被罚 诉拼车软件虚假宣传 |
发布日期:2015-09-25 20:39:2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在拼车软件的宣传下,王先生注册成为“嘀嗒拼车”的车主,但在一次拼车过程中遭到车站运管站处罚,扣车6天、罚款6000元。因认为“嘀嗒拼车”软件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近日,王先生将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行信息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6538.61元。目前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先生诉称,今年6月21日,在看到“嘀嗒拼车”的广告宣传后下载并注册了该拼车软件,通过畅行信息公司审核后,王先生成为了一名“嘀嗒拼车”的车主。
王先生称,通过阅读软件内“常见问题”中关于“嘀嗒拼车服务是合法的吗?”“我拼到的是黑车吗?”等相关解释后,才打消了对拼车合法性的疑虑。今年7月19日,王先生通过“嘀嗒拼车”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区城际车站途中被天津市武清区运管站人员拦停,并受到行政处罚,扣车6天,罚款6000元。
王先生认为,“嘀嗒拼车”在广告宣传、软件说明等处严重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构成欺诈。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被运营部门罚款的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车辆扣留6天期间的折旧费用538.61元。
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