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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大一男孩校实习基地猝死 学校称无责任可帮助3万元
发布日期:2015-06-02 21:25:24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无法接受孩子的突然过世,向学校讨说法。

  男生猝死前还曾与家人通电话

  昨日,有市民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沈阳市苏家屯区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门口,有学生家属在学校讨说法,据说是孩子在学校死亡了。

  12时30分许,在该校门前,两辆警车停在校门口,哭泣的家属已经被学校请进保安室。

  随后,记者从几名家属口中得知,死去男孩叫小李,今年21岁,1年前考上该校的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一周前,正念大一的小李被派到该校下设在抚顺市清原县林业实习基地进行实习。

  “5月25号晚上6点多的时候,还跟我通过电话呢,说是自己好得很。”小李的父亲回忆,晚上9点多的时候,突然接到学校电话说孩子不行了。2个小时候后,当小李的父亲赶到医院时,小李早已停止了呼吸。

  学校:无责任 可提供3万元经济帮助

  昨日,记者从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了解到,5月25日21时许,与小李同住一个宿舍的同学发现,小李出现突发疾病倒地昏迷,21时40分许,学校出车将小李送到当地县医院。医院初步鉴定患者为心源性猝死,送到医院时已没有生命体征。

  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学校便电话通知学生家属。当日凌晨4时许,小李家属拨打了110报警,经警方鉴定,排除了刑事案件所为。随后,小李的尸体被送到清原县殡仪馆保存。该负责人表示,出现这样的事校方也感到十分惋惜,但学校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任何责任,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校方可以为家属提供3万元的经济帮助。

  律师:如学校在管理方面无过失 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4天里,由于学校的解决方式始终无法让家属满意,昨日小李的家属赶到学校,并在学校门前挂条幅烧纸。小李父亲手捧儿子遗像说,家里就这么一个孩子,无法接受学校无任何责任的说法,家属曾调取孩子的手机通话记录,孩子在临昏迷前半小时还有过通话呢。小李的父亲说,孩子在实习期间曾打电话说实习挺累的,但孩子平时身体很好,并没有任何毛病。

  对此,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李宗盛律师表示,在这件事上,如果学校在管理方面没有过失,将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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