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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法院执行局老赖家中仅搜出500元 留给其过节
发布日期:2015-09-30 19:40:39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12年前欠4万元债务,到如今加上利息已经变成12万余元,为让申请人薛先生好好过节,昨晚,丰台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秦建平带领法警到老赖陈某家中搜查,结果搜出500元。考虑到要过节,秦建平给陈某留下这500元,嘱咐他好好过节,节后到法院商讨还钱事宜。

  老赖陈某表示,再也不躲着法官了,过节期间将想办法筹钱,尽快结案。

  昨晚7点冒着雨,记者跟随法官来到丰台草桥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坐电梯到了5楼。秦建平敲响了陈某的房门。

  “大下雨天的您还来?”一名中年男子挑开门帘将秦建平让进屋里。该男子就是陈某。

  1995年至1998年间,陈某从薛先生手里购买了价值13万余元的各种苗木,支付近5万元货款后,陈某不再给钱。薛先生起诉后,在法官调解下,二人达成调解,陈某分期还钱,谁知给了4万余元后,陈某又不给钱了。12年间,陈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就说没钱。为了让申请人好好过节,考虑到陈某过节了应该在家,秦建平就找到陈家。

  出示搜查证后,2名法警开始搜查,“我家没啥值钱的东西,我现在没工作,别人还欠着我100多万呢。”陈某不停叫屈。很快,法警在大衣柜搜出500元钱,随后法警又搜出了手串、镯子等东西。考虑到要过节,秦建平将500元留给了陈某,“好好过节,节后到法院商量怎么还钱。”听到秦建平如此为自己考虑,陈某直说一定想办法借钱先把本金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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