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首个插手工程被免案例:南丰公安局长降科员 |
发布日期:2015-10-09 23:04:2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9月14日,江西召开了一次颇具规模的电视电话会议,主题是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相信很多正在填自查自纠表的领导干部记忆犹新。一个月时间未到,就有人在江西治理“插违”的风头上应声中枪,这个人是南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孙木林。
抚州市纪委监察局10月9日发布消息称:孙木林在南丰县任职期间,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孙木林还存在收受礼金、贪污、受贿、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主要责任、工作失职等违纪行为。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木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从副县级领导到普通科员,孙木林的这次身份转变,还具有一个分水岭般的意义。这是迄今为止,江西开展“违插”专项治理以来,通报的首个领导干部因“违插”被免职的案例。这头彩,搁谁身上估计都不愿意。
这个头彩给人的启示是,谁如果自身存在什么问题,该向组织交代的,务必记得及时如实汇报哦。一个月前,省里开会时明确给出的期限是11月1日。在这个时间节点前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抱有侥幸心理不向组织报告清楚的,“先免职、后处理”的规矩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还记得前一阶段声势浩大的“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吗?省国土厅副厅长陈祥云,省农业厅党委委员、省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峰岩这两个厅级干部,就因为收受“红包”(数额其实就相当于他们几个月的工资),被就地免职,几十年的仕途奋斗付诸东流。数额多大不是关键,关键是他们触犯了党纪党规,把省委、省纪委“收受红包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警戒当成耳旁风。当然,在“红包”问题上倒下的绝不止这二位,估计到目前为止,每个县区的人们都能在当地找出一些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可以说,在江西,不敢收“红包”、不想收“红包”的氛围已经相当浓厚。
参照“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江西省委、省纪委治理领导干部“违插”的决心同样坚定。这次被免职的南丰县公安局长,以后来看,可能只是一个引子。今后,还会有多少领导干部因此被免职,现在还不好说。从这个角度想,“早报告、早轻松”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后,头条哥插一句嘴,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省委巡视组已经巡视了这么多市、县和省直单位,明年还要实现巡视全覆盖;各地党委的巡查也同样掌握了不少线索,可千万不要忽视他们的工作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