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确认弟弟无民事行为能力 兄妹被罚 |
发布日期:2015-10-22 20:01:0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兄妹起诉要求确认智障弟弟张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法庭上起争执遗弃弟弟擅自离开法庭。记者上午获悉,石景山法院对张某的哥哥和姐姐给予了训诫和罚款。鉴于申请人中途退庭,法院裁定该案撤案。
因弟弟张某患有智力残疾,监护人的哥哥和姐姐两人向石景山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弟弟无民事行为能力。
但在法院近日的开庭过程中,两人对鉴定费用的支付产生异议,法官劝说未果,两人竟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将智力残疾的弟弟张某遗弃在法庭上。
事发后,石景山法院立即安排司法警察妥善安置张某,并多方联系查找他哥哥、姐姐的下落。当晚8时多,法警查到张某哥哥的家后,法官将张某亲自送达到家。同时,石景山法院对张某的哥哥和姐姐不遵守法庭纪律、将智障弟弟处于无监护状态的行为给予了训诫,并对两人作出罚款处理。
鉴于申请人中途退庭,法院对该案做了撤案裁定。事后,张某的哥哥、姐姐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并主动缴纳了罚款,承诺今后尽心照顾弟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