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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原开发商法人代表虽被免职 仍采用优惠政策卖房
发布日期:2015-06-03 09:27:43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我交了全款,即便是开发商换了,也没有理由不认我的合同吧?”昨日,数十名业主聚集在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门口讨说法,他们大多都全款交了房钱,却面临拿不到房子的问题。

  业主:新开发商要求加钱未果后不认旧合同

  2012年年底,市民刘先生经朋友介绍购买了陕西益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益丰公司)开发的融城国际小区(现已更名为大兴御景园)的房子。当时益丰公司称,公司资金紧张便宜处理一批房源,但要求付全款,刘先生就花了30多万元买了一套原价近40万的房子。

  2013年初,刘先生突然接到了陕西虹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虹瑰公司)的电话,对方称接管了益丰公司的楼盘,要刘先生去更换购房合同,但房子每平方米要加1200元。“我当初交了全款,也签了合同,即便是换开发商也没有理由让我加钱。”刘先生说,与他遇到同样情况的业主有很多,大家就一起向相关部门讨说法,但事情一直未能解决。

  眼看就到交房时间了,刘先生等业主再次找到虹瑰公司。虹瑰公司称这些业主被益丰公司骗了,购房合同虹瑰公司不认,由于益丰公司的原法人代表因经济问题被警方逮捕,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几次协调也没结果,事情便一直拖了下来。

  新开发商:老开发商低价超额卖房

  虹瑰公司陈姓副总称,从益丰公司接手楼盘时对方称只有200多户业主需要变更合同,但公司发现实际数字远超200多户,“现在已变更200多户,据统计还有200多户要变更,我们没有这么多房子给大家。”公司还发现有部分业主买的房子远低于市场价,并且部分业主购房合同的盖章有问题。“益丰公司有两个合同章,我们只认售楼部用的合同专用章,有些业主的购房合同上盖的是另一个2号合同章,他们不是在售楼部买的房子,这部分购房合同公司不能接受。”

  对于不是在售楼部买的房子,大部分业主表示认同,他们说由于是朋友介绍,大多都是被带到公司签的合同。

  官方调查:新开发商接手后,老开发商原总经理仍在卖房

  昨日,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针对此事做出回应。

  管委会方面称,2010年3月,大白杨西村城改项目由益丰公司实施,但至2011年底,除启动整村拆迁和开建部分楼宇外,益丰公司未办理任何实质性城改手续。2011年12月31日,因内部原因,益丰公司免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某的法人代表资格及总经理职务,改由钟某担任。

  2012年2月,经大白杨西村村委会申请,未央宫街办和未央区城改办同意虹瑰公司作为该村城改主体。目前,各项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之中。2012年11月,益丰公司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给未央区大兴办,并声明在项目交接后,益丰公司与虹瑰公司无债权债务。

  去年4月,未央区大兴办出面处理了益丰公司与业主签订的267份购房合同,使其转移到虹瑰公司名下。据调查,2012年5月~12月,已不具备益丰公司法人代表资格的吴某,仍以“益丰公司2号印章”,采取大幅优惠政策与多名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收取购房人现金或转账资金。据统计,持有购房协议的人员有220多户。

  经公安未央分局了解,“益丰公司2号章”是益丰公司原法人代表吴某在任期间其公司开发的另一个项目的项目部印章。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已成立了由未央区委政法委、公安未央分局等7个部门组成的专案组负责处理此事。

  疑问

  是超额卖房还是不愿兑现低价房?

  采访中,虹瑰公司负责人多次提到目前已经没有房子给业主兑现,而且虹瑰公司接手项目后只卖出去几套房子,是益丰公司存在超额卖房的行为。

  而受害业主称,虹瑰公司是让业主加价未果后才提出不认这些低价购买房子的合同的,明显是虹瑰公司不愿兑现这些低价房源。此外,一位经手销售这些低价房源的前益丰公司员工称,当时低价卖这些房子的时候是有房子的。

  到底是益丰公司超额卖房,还是虹瑰公司不愿兑现低价房源?没有人能说清楚,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的回应中也没有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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