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前村主任杀害前村支书之子后自杀未遂 |
发布日期:2015-10-28 21:44:1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10月28日获悉,湖南安仁县某村前任村主任将前任村支书(女)之子杀害。被害人年仅七八岁,为小学三年级学生。
10月28日下午,安仁县县委宣传部向澎湃新闻发来通报:10月27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安仁县某村村民李某用刀将该村一名儿童杀死,后畏罪自杀。目前嫌疑人已被送往医院抢救。初步查明系嫌疑人李某与被害儿童的父母发生矛盾,遂报复杀人。具体案情,当地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安仁县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被害儿童是在其就读的学校被杀害,而行凶的李某和被害儿童的母亲曾经分别担任该村的村主任和村支书,“如今只是村民而已”。
安仁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称,遇害小男孩约七八岁,正读小学三年级,头部受伤且当场死亡。
他还表示,李某行凶后自杀,刺伤咽喉,目前还在医院抢救。安仁县教育局已派出一名分管安全的副主任督学参加了县里组织的调查组,正在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处理。
按照官方通报,李某行凶杀人,是因为与被害儿童的父母发生矛盾。
安仁县某乡学区一位工作人员也称,事情系“父母矛盾、个人恩怨导致的报复”。
上述安仁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还称,事情是因为李某(前村主任)与被害儿童的母亲(前村支书)“出轨”。
安仁县当地传闻,被害的孩子把两人通奸之事贴到电线杆上,遭到杀害。澎湃新闻检索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帖称,农历2015年3月25日深夜,安仁县一村支书易某与同村村主任李某私下通奸,被其丈夫抓获。但上述消息尚未获得官方证实。
公开信息显示,易某还是安仁县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