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犯受贿罪获刑11年 |
发布日期:2015-11-03 21:12:17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3日上午,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法庭认定被告人阳宝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阳宝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14年5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7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被开除党籍。
2014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涉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阳宝华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岳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7月14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1356万,当庭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