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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广西一法院书记员驾公车撞死10岁男童 警方介入
发布日期:2015-11-03 21:15:00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来华派出所民警11月3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11月2日下午,来宾市一法院公职人员驾驶公车撞死一名男童,事件正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调查处理。

  当地网友向澎湃新闻爆料称,事发11月2日下午5时许,被撞男童是当地一小学生,因事发路段监控坏了尚未认定责任事故。不过,该说法未获警方证实。

  11月3日上午11时,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就上述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11月2日下午5时10分左右,该院来华法庭聘用书记员莫凯荻驾驶该法庭使用的车辆,到该院给法律文书盖章返回法庭的途中,在丽景双语幼儿园附近发生车祸,与一名约10岁的男孩发生碰撞,致使男孩死亡。经查,该聘用书记员已取得驾照,涉事车辆为该院警用车辆,并已购买全险。

  通报称,事故发生后,来华法庭领导即带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交警到场勘察,并将该人员带回交警队进行问话,目前事故责任尚未认定。

  通报表示,该院将全力以赴配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对涉嫌肇事人员绝不包庇姑息,依法依规给予惩处。

  对于驾车男子是否饮酒、监控是否出现问题等细节,来华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需要询问当时出警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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