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关于我们专业领域律所动态律师风采法律法规成功案例法律新闻联系我们
法律新闻
河南一婚礼鞭炮炸伤儿童 新郎被判赔偿11万元
发布日期:2015-11-05 20:58:31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结婚典礼时燃放鞭炮,导致小孩被炸伤。近日河南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刘某被判决赔偿原告肖某11万元。

  据法院介绍,2015年3月中旬,刘某在老家光山县文殊乡东岳村按照农村传统习俗与赵某举行婚礼。上午11时30分许,结婚典礼正式开始,刘某的亲朋纷纷燃放烟花爆竹,此间一根炮筒炸飞到路边,被跟随父亲来参加婚宴的肖某捡拾到。年仅11岁的肖某随后左手握住炮筒,右手尝试用打火机去点燃炮筒,结果炮筒发生爆炸,将肖某左手大拇指、食指和中指炸断。经鉴定,肖某构成八级伤残。在住院治疗后,肖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20余万元。

  光山县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刘某作为婚礼的主人和邀请人,其应对肖某的损失给予赔偿。而肖某作为未成年人,其父亲未尽到监护义务,对肖某被爆竹炸伤负有一定程度的过错,应依法减轻刘某所承担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友情链接
声明:本网站所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仅为学习参考,如引用,请以国家正式文件为准!
版权所有: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0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2004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