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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江苏网民在QQ空间发不实视频 被拘留7天
发布日期:2015-11-05 21:04:15 作者: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

 江苏泰州一名男子王某在QQ空间发布了一段视频《老日神了,泰兴的防暴警察真垃圾》,被警方认定为“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泰州泰兴获悉,王某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

  10月31日凌晨,江苏泰州泰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其QQ空间中转发了一段题为《泰兴的混混真牛逼》的视频。

  视频时长约2分钟。视频中,数名身穿制服、手拿盾牌的人被十多名手持钢管的人追打。画面还显示,其中一名男子被打倒在地后,又遭数人围殴,场面十分混乱。

  截止到11月2日,该视频在泰兴众多微信号和微信群中扩散,社会反响很大。

  经泰兴警方调查,近期未接到此类警情报警,也没接到群众举报,视频中的地点也并非泰兴。

  随后民警对发贴人展开调查,发现该网民是转发其好友王某QQ私密空间内的一段视频,原标题为《老日神了,泰兴的防暴警察真垃圾》,已被转发400多次,评论18条。

  警方进一步调查得知,10月29日,王某从其朋友处获得视频后,未经考证,出于好玩,即自编标题,将视频发布到自己的私密空间,供好友浏览。

  泰兴警方人士对澎湃新闻说,王某是一名18岁男子,泰兴市黄桥镇人,无业。所发视频并非发生在泰兴。视频里的事,具体在哪里发生什么事情,仍待调查。

  警方通报称,11月3日,泰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会同黄桥分局,对在网上发布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王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据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称,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的、开放的空间,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上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同时,公安机关还表示,将依法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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